美国国家科学、工程和医学学院近日发布报告,提出一系列旨在遏制科研不端行为的建议,包括设立一个非营利性的独立咨询机构帮助推进科研诚信建设。
报告撰写委员会主席、佐治亚理工学院教授罗伯特·内勒姆在华盛顿举行的记者会上说,1992年,美国国家科学、工程和医学学院发布了第一份科研诚信报告,但过去25年里,全球化进程与技术进步等导致科研环境发生巨大变化,科研诚信建设面临新的复杂挑战。
比如,遭撤回的科研论文数量比例日益增加,一些研究结果可重复性较低等。内勒姆说,尽管这不一定就表明科研不端行为增加,但“在我看来,科学界真的需要采取主动行动”。
最新报告题为《培养研究诚信》,由10余名来自美国大学的专家经5年时间完成,共提出11条建议。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呼吁包括研究人员、研究机构、出版商、资助机构、科学协会和联邦机构在内的所有科研相关方共同出资设立一个独立且非营利性的“研究诚信咨询委员会”。
报告说,尽管美国政府部门中有像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下属“研究诚信办公室”这样的负责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机构,美国科学促进会等非政府机构在促进科研诚信方面也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美国在国家层面上并没有一个专门负责的常设机构。
报告指出,提议设立的“研究诚信咨询委员会”在调查、监管或认证上将不会发挥直接作用,而是作为一个“中性资源”帮助科学界应对科研诚信建设的挑战,包括促进相关信息的交流共享,为研究机构、期刊、出版商和其他相关方面提供有关建议和支持等。
按照报告设想,这个新机构将只拥有少量固定工作人员(3到4人),辅以一些研究员和顾问,由其出资成员组成一个轮值执行委员会进行管理,每年预算估计约300万美元,根据各成员研究规模按比例缴费。
报告的其他一些建议包括:所有科研相关方都应改进科研诚信相关做法与政策;研究机构在科研诚信建设中处于中心位置,其高层负责人应积极参与相关工作;保护好善意举报人;有关协会与期刊应制定明确的署名标准;论文发表时要提供足够信息以供重复所报告的结果;研究赞助方应提供足够资金以长期保存有关研究资料;应继续开发并提供更有效的负责任研究行为的教育项目等。
1992年的报告把科研诚信问题分为科研不端行为、科研不当行为和其他不端行为三类。其中,科研不端行为被定义为“伪造、篡改或剽窃”,而其他不端行为被定义为不是科研领域所独有的行为,包括性骚扰、滥用资金、破坏科研试验或设备等破坏性行为、违反政府研究规定等。
最新报告提议,将此前所谓“科研不当行为”更清楚地改名为“科研有害行为”,因为许多所谓科研不当行为实际上损害了科研诚信。这些行为包括没有参与研究的人被给予荣誉性署名或者参加研究的人被拒绝署上名字等。此外,近年来出现的“掠食性”期刊出版行为也被归类为“科研有害行为”,即只要付费即可刊登而很少或根本没有同行评审等质量控制过程。
(据新华社电)
《中国科学报》 (2017-04-19 第2版 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