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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渠道多路子广 |
2016年技术合同交易首破万亿元大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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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静)2月21日,记者从科技部获悉,自全国人大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颁布《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和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一年来,我国科学家取得的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渠道明显增加,走向市场的路子越来越宽。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各类技术交易市场超过1000家,2016年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同比增长15.97%,达到11407亿元,首次突破1万亿元大关。
国家法规颁发后,各部门、各地方响应国家“号令”,进一步具体细化实施国家关于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有效鼓励了科技产业的发展。
如科技部会同教育部、中科院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国科学院关于新时期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导意见》,提高了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印发《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扩大股权激励适用范围,明确激励对象、激励方式和实施条件、激励方案的管理等内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降低征税税率,对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纳税时点可以选择递延至转让股权时。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土资源部、国防科工局等颁布了本行业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北京、河北、浙江、广东等20多个省市出台了地方配套政策。
科技部副部长李萌认为,总体而言,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法规体系。
与此同时,科技部还支持启动了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探索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模式,为国家政策制定提供支撑。如河北以落实京津冀协同创新战略为核心,探索承接京津创新要素外溢转移、与河北产业创新需求对接转化的新模式。浙江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机制为核心,探索“互联网+”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模式,构建互联互通的全国性技术交易网络。宁波以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为核心,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对产业和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目前,示范区取得了很好的进展和成效,2017年将进行阶段性总结与经验推广。
此外,技术交易平台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如中国技术交易所推出了专利拍卖和科技成果评估公示服务系统,已累计为25家高校院所提供相关服务,涉及项目2258项,成交3.6亿元。中国创新挑战赛、科技成果直通车、百家院校科技成果走基层等系列活动,从供给端、需求端、服务端同步发力,政府搭台、各类市场机构唱戏,实现了科技成果与技术需求零距离、精准化对接,取得了显著的经济与社会效益。例如百家院校科技成果走基层活动,共征集200余家机构近万项成果、企业技术需求1000多项,组织217位高校院所专家到企业生产一线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
然而,李萌并不认为,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已完全没有障碍。科研成果走向市场仍存在着信息共享不足、专业化服务机构与人才队伍不强、企业主导成果转化应用不活跃、区域成果转化有待强化等制约问题。
2017年,科技部将聚焦于建立健全国家技术转移体系这一重点任务,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成果信息共享、专业化机构、人才队伍、区域转化、资金支持等关键环节,谋划推动好2017年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加快构建起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全链条、市场化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为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供有效支撑。
《中国科学报》 (2017-02-23 第4版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