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惠钰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我国将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
《规划》明确规定,到2020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县城不低于85%,其中东部地区力争达到90%;建制镇达到70%,其中中部地区力争达到50%;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提前一年完成。
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是城镇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但全面覆盖却要面临不小的资金压力。目前,随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大力实施,污水处理设施通过PPP的特许经营模式,成为市场上的香饽饽。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北大环境学院E20联合研究院副院长薛涛对《中国科学报》记者表示,无论是通过政府自行融资建设,还是按照有关部委的要求通过PPP建设,在末端的基础设施(污水厂)方面,实现设施全覆盖,达到甚至超过100%的“处理能力”基本没有问题。但城市污水处理率要想达到95%这一目标,实现起来仍面临一定的挑战。
完成处理率目标并非易事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已达到2.17亿立方米/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2%,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
成绩虽然显著,但同时也应看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仍然存在着区域分布不均衡、配套管网建设滞后、老旧管网渗透严重、建制镇设施明显不足、重建设轻管理等问题,城镇污水处理的成效与群众对水环境改善的期待还存在差距。
对此,《规划》制定了详细的目标和措施,并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新增污水管网12.59万公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2.77万公里,合流制管网改造2.88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设施规模5022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规模4220万立方米/日,初步形成全国统一、全面覆盖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管体系。
在薛涛看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的目标没有太大问题,但污水处理率要想达到95%的目标,除了面临本地值准确统计十分困难等问题外,还面临后续是否有足够的经费保障的挑战。
“排放的各类城市污水要被全面收集,对管网的配套建设是个挑战,这块所需资金巨大,且社会资本未必青睐。之前是通过房地产的扩张发展和部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来负担建设费用,而在未来转轨中,地方财政是否有足够的经费保障具有挑战性。”薛涛分析道。
另外,《规划》还提出,到2020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薛涛表示,要达到城市黑臭水体消除的近期目标和河道生态化的远期目标,处理率就不是现在的简单的计算方式,首先要具备被处理水量和排放量之间的准确性,其次是有效去除污染物的实际比重,这个目前尚无可靠的计算和统计口径,还需要结合具体城市水体治理进行深入研究,包括数据积累和模型的建立,任重道远。
另外一大挑战是,当前,即便管网收集覆盖充分,也依然面对管网建设和运营水平不足的问题。薛涛举例称,北方城市地下管网存在污水渗漏在外的问题,导致送达污水厂待处理的污水不是全部收集范围的污水;南方城市地下水位高,部分地下水渗入管网导致污水厂进水浓度偏低,后期厂区内对污水污染物COD的削减效率低。
“这些都是污染物实际削减比重大大低于污水收集率的问题。”薛涛说,“除此之外,包括初期雨水、上游养殖等各种分散的面源污染也制约着目标的达成,这些都要伴随着黑臭水体治理和海绵城市的项目推进来摸索。”
《规划》指导下携手共赢
不可否认的是,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是我国污水处理领域迈出的一大步,但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这可能仅仅只是第一步。许多乡镇还存在着污水处理设施闲置的现象,究其原因,除了乡镇财力捉襟见肘外,管护不到位、管理职责不明等问题也致使设施成为了“面子工程”。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规划》明确提出,将转变政府职能,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监管能力建设,强化水环境质量改善、污染物削减评估等方面的考核。建立科学、全面、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合理确定考核指标和标准。
在《规划》的指导下,薛涛还建议,无论是PPP建设运营的项目,还是政府自行建设的项目,都要认真做好城市水环境逐步改善与项目建设运营之间关系的整体分析和数据积累,并积极优化,同时还应强化绩效考核,实现投资建设与环境质量改善之间的有效关系。
另外,受制于价格机制的不完善,再生水的推行很难落地,而水环境治理的大规模投入,政府也没有其他收入保障。因此,薛涛建议在水的价费机制、环境税、排污权交易等方面需要积极突破,为地方政府的收费来源提供保障,同时还应建立污染者付费的更合理的分担机制,促进企业和个体积极参与节水和减少排污。
除此之外,薛涛还建议国家应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完善PPP在市政环保应用中的运营绩效约束和支付保障等方面的机制建设,强化对运营效率和效果的关注,避免重建设、轻运营的投资浪费再次发生,而这也是需要各行业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携手共同努力改善的重要内容。
《中国科学报》 (2017-02-16 第5版 技术经济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