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青岛市科技局获悉,青岛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技术转移补助暂行办法,对技术合同服务点和转化自有技术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根据技术合同交易情况,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补助,有效调动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各服务主体的积极性。
今年,山东省将“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率”列为对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考核的重要指标。新政策聚焦关键主体、关键指标、关键节点,从供给侧、服务端同时发力,促进青岛市技术转移体系提质增效,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顺利实施。(廖洋 郑山河)
《中国科学报》 (2017-11-15 第4版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