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5月24日讯(记者 龙超凡)福建省教育厅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从2021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高考录取实行“两依据一参考”,即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评价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机制。
据介绍,从2021年起,福建考生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门选考科目成绩组成。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同一科目提供一次考试机会,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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