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0日,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峰会暨国有科技成果挂牌与公示实务研讨会在京举行,相关领域专家、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园区及技术转移机构代表在会上进行了沟通交流。
据中关村管委会委员刘航介绍,去年8月修订出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落实成果转化法的若干规定,以及新出台的促进成果转化行动方案形成了一套有力的组合拳,为技术交易、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营造了前所未有的好环境。
科技部火炬中心副主任段俊虎在会上表示,长期以来产权不明晰、激励不明确是制约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障碍,严重影响到社会各方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
据段俊虎介绍,自去年开始科技成果转化法对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下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又对领导干部转化科技成果的收益分配和决策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解释。尽管科技成果转化在法律法规层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但段俊虎也强调落实好科技成果转化还需要一线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和服务人员作出不懈努力。
如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丁明磊认为需要落实的问题是成果评估的问题。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起草工作小组成员,丁明磊透露,当时关于要评估还是取消评估争论比较大。“最后修正后的转化法对此问题没有作一个规定,只说对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可以通过协议定价、挂牌交易等等来确定价格。”
与此同时,丁明磊还对成果转化面临的形势和问题作了简单介绍,他表示,科技成果项目出来后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还有科技成果评估难、交易难这样的问题,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没有科学的定价机制,难以准确评估。由此延伸的还有服务体系建设问题,比如提供精准的高端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问题。另外,一些跨地方的资源,由于不开放导致一些服务不能深入进行投入等问题。
谈到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股权激励问题,北京市科委高新处副处长施辉阳把多年推进试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分享。他表示,2009年,中关村科技园区成为国家第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截至现在,中关村一共批复105项试点方案,其中国有企业占38项,高校和科研院所占67项。“从这几年试点情况来看,应该说比较好地完成了试点任务,也为全国股权激励工作的开展积累了先行先试的经验。”施辉阳说。
成果转化离不开技术市场,作为本次峰会主办方,中国技术交易所总裁郭书贵在会上从技术市场角度对国有科技成果的挂牌交易和公示作了解析和分享。
结合实践操作,郭书贵介绍了几种成果转化法规定的方式。此外,郭书贵还介绍了近期中技所了解及参与的各种模式,比如湖北正在做的工业技术研究院的模式,在武汉像资环院这样的机构有六七家,采取高校出成果、政府出现金共同作为出资形成一个公司制的研究院,还给相关的建设用地形成相应的产能,可以以公司制的方式推动资本化。(吴昊)
《中国科学报》 (2016-05-24 第8版 首都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