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淋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4/18 14:23:37
选择字号:
川研究生转专业学校批准即可 公示期不少于5天

 

四川新闻网成都讯(记者 陈淋)据省教育厅消息,为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严格落实教育部21号令第十八条“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将研究生转专业权限下放至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自身情况抓紧出台本校、本单位转专业细则,并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细则》必须突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中,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明确对违规办理研究生转专业的处理意见。今后,研究生转专业一律依照本校、本单位规定办理,不再报送省教育厅审批。对违规办理研究生转专业、引起不良影响的,省教育厅将依法依规追究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若教育部后续出台相关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原标题:四川研究生转专业由学校审批 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打印  发E-mail给: 
    
 
以下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科学网观点。 
SSI ļʱ
相关新闻 相关论文

图片新闻
《自然》(20241121出版)一周论文导读 清华这位院士搭建了一座室外地质博物园
科学家完整构建火星空间太阳高能粒子能谱 “糖刹车”基因破除番茄产量与品质悖论
>>更多
 
一周新闻排行 一周新闻评论排行
 
编辑部推荐博文
 
论坛推荐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