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勤
最近,在法国巴黎戴高乐机场,一架无人机差点让附近的法航客机遭遇悲剧,在客机着陆过程中,飞机副驾驶突然发现了一架无人飞机。幸亏驾驶人员紧急启动人工驾驶模式,才避免与无人机相撞。
无人机惹事已屡见不鲜。缺乏监管的无人机可能造成多种伤害,例如,让起降飞行的飞机发生坠落事故、干扰军民飞行器正常飞行、航拍“偷窥”侵犯个人隐私、泄露国家机密、被恐怖分子利用,还有可能在闹市区失控威胁人身安全。
2015年4月,日本首相官邸上方的天空忽然出现了一架无人机,上面还装有摄像头和发音筒。同一天,日本一家电视台一架摄像用无人机,降落到英国驻日本大使馆院内,差点造成外交纠纷。
中国的情况好不到哪里去。早在2013年11月,民航局就下发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对无人机及其系统的驾驶员实施了指导性管理。但是根据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2015年底发布的《中国无人机报告》,我国无人机驾驶员仅有1249名,上万架无人机处于“黑飞”状态。
3月4日,AOPA对无人机“黑飞”忍无可忍,宣布已得到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的批文,表示要以云计算为基础进行无人机的监管,覆盖1500米以下所有直升机、无人机等飞行器的低空监测,目前主要针对的是重量在7~25公斤、150米高度以下作业的无人机,无人机飞行时的所有动作变化,包括航迹、高度、速度、位置、航向等数据都会被系统所收纳,然后系统会根据这些数据进行相关的预警、避让以及安保工作。
但是,一切没有列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处罚的举措可能都是“纸老虎”。
除《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外,2009 年以来,民航部门出台过以下相关文件,包括《关于民用无人机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民用无人机适航管理工作会议纪要》《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但都是非正式法规。
事实上,现在购买一架无人机简直 “so easy”,登录某购物网站,像购买一件衣服、一包零食一样,下单即可,无须任何身份登记和无人机驾驶证明。这意味着,如果“黑飞”造成事故,无人机肇事将很难溯源追寻。
虽然有些厂商号称,可以实现技术控制让无人机在禁飞区域无法起飞,笔者仍有疑虑,在非禁飞区域如果造成事故谁来负责?是否所有无人机厂商都能做到这一技术控制并自觉监管?
也无怪乎,今年一位参与两会的代表建议将无人机监管列入民用航空法的监管之下,加快建立相关法律和政策。在面临法律的高代价处罚下,“黑飞”的无人机可能才会有一丝敬畏之心。在此之前,无人机,请慢点飞。
《中国科学报》 (2016-03-15 第5版 技术经济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