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反思慈善捐赠:
有钱捐国外大学,为什么不捐国内?
本报北京3月10日讯(记者 张春铭)“有人在中国接受几十年的教育,在国外进修一年半载,就把自有资金捐给国外大学。我们要反省为什么不捐给国内?有一个原因,不放心!”3月10日,在教育界别第40组小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安徽大学原党委书记黄德宽提出了高校捐赠的问题。
黄德宽说,他曾亲身经历过一件事。一位安徽籍的加拿大华人,说想给安徽大学捐钱。黄德宽拜访过他两次,也多次通信。“但是他对我说过一段话,让我受到很大刺激。他说,我这个钱给你,怎么相信你呢?你们大学校长把钱拿了,是不是吃了喝了?”黄德宽说,“我听了后,心里感到有些海外捐赠者对给国内学校捐款缺乏信心。我当时回答他:你的提醒很重要,但在中国从事教育的人,还是有价值追求的。不会像你这么想,有钱都自己吃了、花了。”
“慈善法有利于规范受赠单位和个人,有利于引导捐赠者和公众信任。慈善法很及时,很必要。”黄德宽认为,慈善法施行后,应该更多引导社会资金捐赠给大学。现在高校的钱主要来自政府。社会捐赠的路打开了,对于筹措教育资金,意义重大。
全国政协常委、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认为,不能假定捐赠人是君子,也不能假定受赠人是君子,法律层面不能钻空子,还需要出台一些细则完善慈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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