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填报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情况调查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 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为全面了解各高校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措施的实际情况,我司组织填报《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调查表》(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1.调查范围: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全年和2016年1-9月份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情况。
2.各相关高校要根据职能分工,由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部门指定专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填报相关数据、材料。
3.各高校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经审核确认的《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调查表》电子版发到anliu@ncepu.edu.cn,并以公函形式将《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调查表》报送我司高新技术处。同时,各高校应按照属地关系,将《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调查表》抄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4.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部 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组织力量对属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切实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并取得实效。
5.我司将及时汇总分析各地、各高校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情况,向社会进行宣传、推广。
联系人:教育部科技司高新技术处 徐岸柳 张建华
联系电话:010-61772306、13520408997,01066092093
电子信箱:anliu@ncepu.edu.cn
教育部科技司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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