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林 陈姿妃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6/1/31 10: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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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发现近五成创业大学生不清楚合同诈骗及形式

 

大学生创业“被坑”维权艰难
 
团广西区委调查发现,近五成受访创业大学生不清楚合同诈骗及形式
 
尽管已毕业离开学校,但刘晨(化名)仍在为自己两年多前在校创业“被坑”的经历维权。因为“挺有实力的”供货上家突然失踪,当时还是大三学生的刘晨和创业团队损失了数十万元货款。
 
有着类似经历的还有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等多所院校的大学生创业团队。这些被骗创业团队的标的物货款金额共达270余万元(本报曾于2014年3月3日刊登《桂林多个创业团队上当,损失数百万元货款》一文报道此事)。然而直到现在,这些当初在校创业被骗的大学生仍在通过各种途径维权,在桂林当地网站论坛上高频发帖,反映自己的诉求。
 
大学生创业为何“被坑”
 
2013年12月,当时还在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就读的刘晨和同学一起创业,筹划开展手机销售业务。经朋友介绍,刘晨结识了一位在学校开了家实体数码店、“挺有实力的”供货商赵刚(化名)。
 
赵刚自称是某品牌手机桂林市区域代理商,并出示了自己的营业执照和向其他人订购手机的合同。赵刚还告诉刘晨,刘晨认识的两个朋友都跟他有过交易。种种信息让刘晨逐渐相信了赵刚。2013年12月16日,刘晨和他的创业团队决定跟赵刚订购220台手机,对方保证在5天内交付完手机,但约定的时间过去,这批货却迟迟没送到。
 
之后,赵刚又以只要下新单,就可以让厂家恢复正常供货为由,不断催促刘晨的创业团队继续投钱下单,刘晨前后共计投入39.6万元订购了720台手机,最后却只拿到50台。
 
在与桂林地区其他院校的大学生创业团队沟通后,刘晨才得知自己并不是唯一创业“被坑”的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等院校的多个大学生创业团队都有类似遭遇,赵刚未履行的货款金额达270余万元。
 
2014年年初,“被坑”的大学生创业者向桂林警方报案。但由于交易合同签订不完善,甚至有的学生团队在交易时根本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交货时的凭证也保存得不够详细完整,使得调查取证更加困难。赵刚被警方拘留了一段时间后,桂林市七星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赵刚获释。
 
广西艺术学院大三学生杨朔也曾遭遇创业“被坑”。作为广西钰天大学生创业联盟的负责人,杨朔“休学3年创业,也走了3年弯路”。
 
2014年暑假,自称某劳务派遣公司员工的张达(化名)找到杨朔,表示可以在暑假介绍大学生去广东兼职打工,希望杨朔可以帮忙招人,并可给予一笔佣金。
 
当时正处于创业起步期的杨朔和创业伙伴相信了张达。为保险起见,双方第一次合作时只招了24人去广东工作,钰天大学生创业联盟的一位负责人也一起陪同过去。
 
招募学生并送去广东后,杨朔他们发现用人单位“已招满人,不需要了”。此时,杨朔才明白自己和创业伙伴“被坑”了,想找张达“要个说法”。但由于钰天大学生创业联盟并未注册为企业或组织结构,他们与张达所属公司签订的合约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无奈之下,杨朔和他的创业伙伴只好自己掏钱把当初招募的学生接了回来。
 
大学生创业,眼前还有哪些“坑”
 
回想自己创业“被坑”的经历,杨朔认为当时刚开始创业对人力资源市场的实际情况不够了解,在张达的“忽悠”之下贸然进入了自己并不熟悉的领域。
 
对市场理解肤浅、创业项目如何赢得市场欢迎并取得盈利缺乏成熟思考,成为大学生创业者眼前的第一个“坑”。
 
2015年9月~10月,共青团广西区委通过问卷调查、深度访谈等形式,抽取广西12个地市的31所高等院校,就广西创业大学生对创业风险与保障的了解情况展开了调查,收回212份有效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广西大学生创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对市场理解肤浅,导致权益受损难以保护。
 
这项调查发现,受访的创业大学生对其创业项目如何获得市场收益及成本控制“很清楚”的只有18.46%,而表示“不是很清楚及不清楚”的比例高达35.9%。
 
报告执笔人、桂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秦立公表示,调查中发现很多大学生创业者的创业项目越发模式化、形式化、理想化。“商业计划书或参加创业大赛的材料往往准备得非常漂亮,设计精美,但具体内容没有考虑到商业伦理和盈利逻辑。”
 
因为对市场理解肤浅,大学生创业者普遍对作为市场规则的商业法律缺乏清楚认识,对创业中可能遭遇的合同诈骗、供应商跑路等情况更是不甚了解。
 
调查发现,近五成(49.74%)的受访大学生创业者对合同诈骗及形式不清楚,还有近三成受访者表示会一次性与“好朋友或信得过”的合作伙伴签订大额合同。这表明在创业过程中,由于识别诈骗能力不足,很多创业大学生可能会面临大概率的风险和权益受损。
 
此外,86.15%的受访者选择合作伙伴最看中对方的经营绩效,而很少注意合作伙伴及企业的品格;77.95%的受访者在“与合作伙伴关系好”的情况下,对开展跨行业经营没有明确的选择。这些都是可能造成大学生创业风险和权益受损的重要原因。
 
“如果当时能咨询一下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能有权威一点、有经验一点的创业前辈提醒一下的话,应该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杨朔说。
 
制度保障方面的缺失,是大学生创业者眼前的另一个“坑”。
 
秦立公表示,广西大学生创业风险和权益保障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于创业风险控制和保障不力,缺乏有效的资金保障机制和创业保险,创业扶持政策与大学创业的现实需求差距较大,创业政策与创业者的实际期望相距甚远,创业救援与风险熔断措施缺失。
 
调查显示,85.64%的受访者认为遇到欺诈等侵害大学生创业者的事件时,对创业大学生的保护力度不够;超过72%的受访者希望在面临风险及权益受损时,工商、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能进行高效有力的保护;在创业面临风险时,70.77%的受访者希望其资金权益能得到安全保障。
 
创业“被坑”后,大学生的权益如何保障
 
被合作伙伴欺骗后,刘晨和杨朔曾都曾向公安、工商等部门反映过情况,但由于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或因为未保存完整证据等原因,他们的维权道路依旧艰难。
 
在多个政府部门碰壁以后,刘晨说:“我们现在就是想有关部门可以专门设置一个大学生创业维权的绿色通道,或者是由哪个政府部门来牵头负责。”
 
秦立公表示,由于学校没有社会化的行政资源,而大学生创业面临的风险及权益保障更多需要的是行政或司法资源,因此需要推动大学生创业从学校主导转向政府主导,尤其是要关注和服务初创的大学生创业项目。
 
广西政协委员、共青团河池市委书记杨胜涛也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往往把眼光放在已经创业成功的项目上,对大学生初创项目和企业往往不够重视,对遭遇失败和风险的大学生创业项目也不了解。在保护创业大学生权益问题上,杨胜涛认为地方政府最佳的角色是“服务员”,“鼓励创业创新,地方政府最好的行动就是提供服务,把服务做好是规避风险最好的途径”。
 
此外,杨胜涛还表示,以往的创新创业宣传中存在一个误区:往往只讲成功的项目和故事,很少讲失败的案例。在他看来,这会让很多大学生对创业的想象过于美好简单,而忽视了背后的艰辛和风险。他建议,“大学生在创业之前要未想胜先想败”。
 
秦立公认为,要有效防范大学生创业风险并保障其权益,需要有效开展大学生创业市场环境的风险评估,以及创业风险前置处理,这样才能在风险发生之前有效预防。
 
为此,他建议开展一次大学生创业问题评估,尤其是对创业失败、有过受骗经历的大学生进行深度调查,并进行关联分析,以发现大学生创业可能会遇到的常见风险及其特征,从而及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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