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1/14 16: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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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英创新领军人才联合培养项目遴选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中国工程院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共同执行中国工程院与英国皇家工程院“创新领军人才联合培养项目”。本项目将在2016年选派1-2批中国优秀科研人员赴英国参加为期两周的创新成果转化研修班。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本项目旨在通过研修班的形式帮助中国优秀科研人员提高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并协助制定商业计划。创新成果可以是工程研究领域的任何新产品、新技术或新服务。本期研修班中,信息技术、生物/医疗保健技术和其它工程领域的留学人员比例约为1:1:1。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短期研修生:研修时间为两周。
 
(三)选派规模:每年1-2批,每批15人。
 
(四)研修内容
 
研修班课程将涵盖技能培训、一对一辅导、小组辅导、实地考察以及自由时间。课程内容包括商业模式、市场、谈判、运营、财务、知识产权和法规等。此外,学员还将有机会在英国的一个或多个技术导向型机构中实习并拓展国际人脉。在最后一天,学员们将向评委们宣讲自己的创业理念。研修结束后,学员将会获得他们的英国导师通过例行电话、视频和/或电子邮件通信等形式提供的后续支持。
 
研修班留学人员未来还有机会参加“创新领军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的如下活动:
 
高级辅导周:针对所有批次“创新领军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留学人员,英国皇家工程院将向上一年度最有潜力的创业者们额外提供一周的高级定制式辅导。这一周的辅导将把往届留学人员请回英国,参加专门根据每位获胜者的需求和技术定制的、为期四天的集中个性化培训。课程将涉及一对一辅导、深入业务规划、商业模式开发支持、一对一的宣讲培训、向他们选择的英国利益相关方推介。参加该活动的每位学员都有机会申请高达4万英镑的资金来发展自己的业务。
 
此外,留学人员还有机会参加“创新领军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在留学人员所在国或所在区域开展的活动。
 
三、资助内容
 
该项目留学人员的国际旅费及英国当地食宿交通费用均由英方承担,英国签证费由学员自理。
 
四、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需为中国籍科研人员或初创企业家;
 
2.   拥有自主创新成果或技术,并处于准备商业化阶段。创新成果可以是工程研究领域的任何新产品、新技术或新服务;
 
3.   申请人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4.   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需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 曾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 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连续访学或工作3个月(含)以上(需出具由单位盖章的证明);
 
-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 曾参加雅思(学术类)或托福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6.0分,托福85分(或旧托福570分)以上;
 
-  曾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 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以上有关英语水平证书需提供复印件,有效期不限。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应于2016年1月31日之前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申请时受理机构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中英创新领军人才联合培养项目”。
 
(三)纸质申请材料
 
1.   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原件(须由人事部门出具,带文号并加盖公章)。
 
2.   单位出具的申请材料非涉密证明原件(盖公章)。
 
3.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问学者类,须打印并由本人签字)。
 
4.   《中英两国工程院“创新领军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表》(中英文,见附件)。
 
以上纸质申请材料须于2016年1月31日前寄/送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邮寄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六、评审、录取办法
 
2016年2月,中英双方将进行联合评审并公布最终录取结果。评审标准包括:学员的创新能力、创新成果在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潜在作用、创新理念商业化的可能性、以及学员推动该理念进一步发展的潜力等。
 
七、派出
 
首批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为2016年2月底或3月初,具体时间以英方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中国工程院(项目具体事宜咨询)
 
联系人:邓二虎
 
电话:010-59300221
 
传真:010-59300142
 
Email:deh@cae.cn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咨询)
 
联系人:刘 超
 
电话:010-66093565
 
传真:010-66093929
 
E-mail: cliu@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1

2016年

1月31日前

申报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2

2016年2月

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

中英双方将进行联合评审并确定最终录取结果。

 

3

2016年2月底或3月初

派出

根据英方通知办理签证后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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