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温才妃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5/8/20 9: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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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报:高考录取的选择权该交给谁

 

■本报记者 温才妃

最近,网络上最火的一条教育新闻,莫过于“江西考试院与清华大学因状元考生落榜‘掐架’”。事情的起因是双方各自设定录取分数线,前者设定的分数线是686分,后者设定为685分,双方互不承认。一分之差,导致高考分数为685分(裸分645分,获得40分自主招生加分)的江西上饶市广丰区理科状元王希与清华失之交臂。

由此引发的“高招不公”质疑,使得清华、江西考试院双双陷入泥沼。从表面上看,清华未按规定时间调整招生计划,江西考试院的程序不够人性化……但从更深层次来说,“这起事件是学生个人意愿、高校自主权与僵化机制相互碰撞的结果。”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

同一考分为何有人落榜

在这起事件中,王希与另外两名考生同为685分,但由于他同时填报了中央财经大学,而另外两名考生仅填写了清华,使得他的档案在投档时被中央财经大学提走,另外两人因清华追加名额已被清华录取。

出现同一考分落榜的现象,多少让人看不懂。但事实上,在现行的招生制度下,这种事尽管是小概率事件,却也是存在的。

储朝晖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考试院与招生办通常会按105%~110%的上线人数给一所高校划分生源,如果仅剩一个名额,遇到分数相同者,填写多个志愿与仅填写一个志愿的考生就有可能遭遇“区别对待”。“后者因只填报一个志愿,没有被其他院校录取的可能,就会被‘优先’录取;前者因填报了多个志愿,由于尚有其他选择空间,就有可能被调剂去其他高校。”

而另一方面,同一高考成绩的考生,其投档分(包括含有小数点的小分)也并不相同。

李庆是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的一位教师。在采访中他告诉记者,以北京考分为例,考生的投档成绩都由整数位和小数位构成,整数位为高考成绩(语、数、外和综合),小数位为投档小分(按语、数、外顺序排列组成)。如某考生的语文成绩101分,数学成绩130分;另一考生语文成绩102分,数学成绩129分,其他各科成绩相同、总分相同,投档成绩反映在小数点上前者会差后者0.001分。仅有一名名额的情况下,录取的是投档分高的学生。

规则之下的“落榜”让人感到遗憾,但同时,也引发人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如此微小的差异上做文章,现行采用的投档规则是否就真的科学合理?

预录取背后的“选择权”

总有一些跳出规则之外的行为。

在此之前,清华已与包括王希在内的几名685分考生进行了接触和沟通,保证其报考清华能够被录取。录取承诺没有兑现,诸如此类的新闻并不是第一次得见。今年6月,重庆江津文科高考状元阳阳因0.26分被复旦预录取“爽约”。早年,6名安徽考生收到南京大学预录取通知却没被录取。

“严格来说,一切预录取都是违反招生原则的恶意竞争行为。”李庆说。

今年2月,教育部提出高校招生“26个不得”禁令,其中要求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特别是对于自主招生,教育部更是通过《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自主招生和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工作的通知》,再次声明了省级招办和高校在自主招生中的权利和义务。

而预录取屡禁不止的背后,还反映了高校选择权的羸弱。

“高校只有‘105%~110%’的选择权,主要还是听考试院、省招办分配,就像是同意一个人自由恋爱,但又规定他只能在村里找个姑娘。表面上是高校选择考生,但实际上却限制了它的选择范围。”储朝晖说,如同从前的毕业生包分配一样,试图由一个机构解决所有人就业、择校相互匹配的假定,几乎是不可能存在的。

优质生源人人必争、体制又难以改变,于是乎,不少生源好的高校提前攥着一笔预留计划,它们对于名额之外的预录取处理,多是追加一定的扩招名额,追加不成就变成了由考生买单的口水事件。

储朝晖表示,预录取当然不是解决高校与考生选择权的合理方式,不仅违规、缺少公平性,也无益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能否彻底解决关键在于深层次的体制变革”。

谁有选择的权力

在招生问题上,由于对分数线的决定权有着不同理解,高校与考试院、省招办的拉锯战从未休止。

据李庆介绍,一般情况下,一所高校的录取分数线是该高校在按招生省份的计划数进行投档后,最后一名进档考生的分值,这个分数是依高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情况产生的统计结果,“不由高校或考试院确定”。

但对于一些或因生源好、或因预留计划多、或因不想部分考生退档而进行征集志愿录取的高校而言,实际上影响录取分数线的仅是扩招的百分之几的因素,这时分数线的最终决定权显然又在高校。

然而,在现行大多数的情况下,分数线主要来源于考试院、省招办统计成绩,它又可以细分为录取批次分数线和各高校录取分数线。那么,到底是否应该赋予考试院、省招办这两项权力呢?

储朝晖认为,至少后者的分数线划定超越了考试院、省招办的工作范围。“全国有2000多所高校在招生,加之学生填报多个志愿导致的生源交叉,划到105%~110%其实限制的是高校与考生之间的选择权。”

在理想状态下,招一名学生由谁来决定,录取他的高校应有最大的话语权。如今面对极其有限的选择权,解决的出路又在哪里呢?

储朝晖表示,在投档制度不变的情况下,政府应该给高校更大的空间,不要让考试院给高校生源录取过细的划分,这个比例可以掌握在200%~300%,让考生和高校之间有更大的选择空间。如果想要彻底解决选择权上的矛盾,考试院、省招办就不应该插手各高校的录取,仅作为一个信息发布平台,而不是一个权力的空间。

“要允许多所高校录取同一名考生,考生在多所预录取高校中选择自己理想的高校、专业予以确认,如此才能真正解决学生的选择空间和高校的自主性问题。”他补充说。

《中国科学报》 (2015-08-20 第6版 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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