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务院出台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包括了改革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3方面内容,共21项改革措施。
改革的主要目标有5个方面:一是提高审评审批质量,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审评审批体系;二是解决注册申请积压,2018年实现按规定时限审批;三是提高仿制药质量,2018年年底前完成国家基本药物口服制剂与参比制剂质量一致性评价;四是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开展创新药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五是提高审评审批透明度,引导申请人有序研发和申报。(李瑜)
《中国科学报》 (2015-08-20 第4版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