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8/12 9:39:59
选择字号:
基金委海洋科学考察船“船时”申请通知

 

关于申请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海洋科学考察船“船时”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满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出海科学调查工作的需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2009年起试点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海洋科学调查船时费”(以下简称“船时费” )。

船时费拟用于租用海洋科学调查船,为需要出海调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提供船舶运行时间( 以下简称“船时” ),以确保科学基金项目海上考察任务的实施,并获取研究所需的观测资料。

一、申请资格

船时申请面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各类项目,鼓励地球科学部之外其它学部、学科领域资助的项目申请船时。船时申请者必须是在研的或今年新批准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出海观测内容应属于申请者负责或参加的基金项目研究方案中明确列出的调查内容。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需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船时共享系统(http://www.sss-nsfc.org),进入“船时申请”,按操作提示填报申请。电子申请表通过网站审核后,需下载打印形成纸质申请表,并按要求由申请人签字、依托单位盖章后,将纸质申请表原件1份寄送至地球科学部综合处。

三、受理时间

船时申请的受理申请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至9月10日。

四、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表前应认真阅读本《通知》,船时申请应符合本《通知》的资助范围与要求。

2. 船时申请所填的观测期限为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应明确指出出海观测的时间、海区、所需的仪器设备以及其他特殊的技术需求,切忌含糊、笼统。可以附图说明研究海区和观测站位设置等。

4.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并安排没有海洋调查船的大学和研究所等单位的科学家上船观测。

五、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委员地球科学部

联系人:任建国、李薇

电 话:010-62327675

电子邮件:ocean@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地球科学部

2015年8月10日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打印  发E-mail给: 
    
 
以下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科学网观点。 
SSI ļʱ
相关新闻 相关论文

图片新闻
《自然》(20241121出版)一周论文导读 清华这位院士搭建了一座室外地质博物园
科学家完整构建火星空间太阳高能粒子能谱 “糖刹车”基因破除番茄产量与品质悖论
>>更多
 
一周新闻排行 一周新闻评论排行
 
编辑部推荐博文
 
论坛推荐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