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卢美慧 沈威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5/7/28 8: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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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同“证据不足”而判决无罪的理由
“湘潭研究生杀人案”当事人决定上诉

 

 
7月21日下午,湖南省邵东县野鸡坪镇建新村,曾爱云从法院回到老家。 贾亚男 摄
 
昨日,记者了解到,刚刚恢复自由身的曾爱云不认同法院对他“证据不足”而判决无罪的理由,已决定提出上诉,要求法院重新作出无罪判决。
 
7月21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12年前的“湘潭大学研究生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曾爱云无罪,另一被告人陈华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2003年10月,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02级硕士研究生周玉衡校内遇害。11月,同为该院研究生的曾爱云、陈华章两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法院此前认定,被告人曾爱云因和死者周玉衡喜欢同一个女生李某,对此比较烦恼,并多次向好友陈华章表示想教训一下周。而被告人陈华章和周为同门师兄弟,因导师偏爱器重周,陈华章心怀嫉妒,遂与曾爱云合谋杀害周玉衡。湘潭中院2004年至2010年三次作出判处曾爱云死刑、陈华章无期徒刑的判决,湖南省高院维持过一次死刑判决,被最高法院发回重审。
 
2013年4月17日,湘潭中院第四次一审本案,今年7月21日做出一审判决。按湘潭中院新闻发言人的解释,对曾爱云无罪判决的依据是:全案证据存在较多难以排除的疑点和矛盾,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记者了解到,曾爱云和律师将就以上判决提出上诉。曾爱云认为,法院认定他无罪的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错误的。请求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5条第(二)项: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的规定予以纠正,还上诉人的清白。
 
曾爱云说,相关上诉材料会于近日提交,他需要的是一份真正的无罪判决。
 
■ 对话
 
曾爱云:我要的是彻底的清白
 
获释
 
外面的各种变化都跟自己没有关系
 
新京报:重新获得自由的这些天是怎么度过的?
 
曾爱云:7月21号出来,差不多一周的时间,做的最多的是见亲戚朋友,回到老家,好多人都来看我,大家都为我高兴。很多人都是10几年没见了,很多亲友见到我就掉眼泪,劫后余生的感觉。
 
新京报:对你来说,哪些变化冲击最大?
 
曾爱云:变化是天翻地覆的,建筑、交通,跟记忆中完全不一样了。我老家只是个山村,但是回村子那天,还是找不到家,新盖了很多房子,只能在脑袋里一点点搜寻残存的记忆。
 
所有变化都冲击我,外面世界的这些变化,自己这十几年是被隔绝在外的,所有变化好像自己都没参与、都跟自己没有关系,这最冲击人。
 
新京报:十几年被羁押的日子对现在生活有影响吗?
 
曾爱云:很明显的影响是睡觉,在里面的时候早6点起床晚上10点睡觉,天天一样。回到家里大家都很高兴,有时候夜里很晚才睡,但不管多晚睡,早晨到那个点儿非常机械地就醒,再睡不着了。
 
新京报:亲友们都说些啥?
 
曾爱云:说我变老了呗。年纪老了十几岁,那时候还是小伙子,这是很直观的。不过亲友们跟我说的最多的是,我很坚强,挺了过来。好多人看到我现在的样子很诧异,他们觉得应该更惨一些。(笑)
 
申诉
 
一级一级地盼望,一级一级地失望
 
新京报:2004年第一次判处死刑时的想法是什么?
 
曾爱云:就觉得进了那个门,命就不是你的了。刚开始想,警察说我杀人了,检察院、法院在之后判案子的过程中应该能发现问题吧,但是都没有。
 
所以第一次判死刑的时候,就是又无奈又绝望。但那时候因为总被审讯,对我来说也是无休无止的折磨,所以死刑判决出来的一刻,也有一瞬间想:死了也好,死了就没有痛苦了。
 
新京报:之后开始了漫长的申诉?
 
曾爱云:是,想死的想法很快打消了。我5岁时候就没了爸爸,妈妈一个人拉扯我长大,把我培养成村里第一个重点大学的学生、研究生,我不想她作为一个杀人犯儿子的母亲活着。对我自己来说,我也不想被诬陷。后来律师介入,就开始申诉了。但是中间有七八年的时间,一级一级地盼望,然后一级一级地失望,湘潭判了死刑,到了高院,发回重审,这是一点希望,但是发回重审之后又是死刑,后来湖南高院也核准了死刑,案子到了最高院。
 
新京报:这里面有个插曲,说是最高院不核准死刑的通知到了你手里你激动地当做宝贝,连自己的律师都不敢给看?
 
曾爱云:什么是命悬一线?那就是。可能对于那些法官来说,给我的不过就是几张纸,但对我来说就是我的命。
 
除了不断上诉,我还在里面给各级政法机构、律师等各种各样的人写信。我没有别的请求,就是求他们仔细看一下我的案子,就仔细看一下,在很多信里我都有写,我不是怕死,我也不怕等。即使最后我死在看守所里,他们能还我清白,我也认。
 
转机
 
熬到这一天,还算幸运的
 
新京报:这12年最难熬的是什么时候?
 
曾爱云:2010年前后吧,到大概2012年。那几年几乎就到这条命的临界点了。身体和精神都非常差,没有任何免疫力,几乎一直都在感冒。躺在床上每一根骨头都疼,几乎把药当饭吃。对我来说那段时间是最难熬的,所有的情绪压在心里,最后也爆发出来了。有时候开庭,我就不管不顾地骂出来。提审的时候,我使劲用手砸捶铁栏,那时候身上都是伤,觉得不发泄出来整个人都能被憋死。
 
新京报:转机出现在什么时候?
 
曾爱云:我们在里面,对国家政策变化什么的感受非常明显。到了2013年,国家开始陆续出台文件,各地的一些冤假错案也陆续得到处理。律师也跟我讲了很多这方面的事情,写信给我说我的案子翻过来是特别有希望的,让我坚持住。
 
还有特别感激的是看守所的管教,他们看到下发的文件,会特地抄到纸上带给我,鼓励我坚持。
 
新京报:接受到这些讯息时的反应是怎样的?
 
曾爱云:锻炼身体。当时我的想法是一定要把身体搞好,才能等着最终的结果。所以就开始积极锻炼,跟变了一个人一样。
 
新京报:你怎么看待这些变化?
 
曾爱云:我很庆幸,像出来之后亲戚朋友跟我说的,我熬了过来,等到了这么一天,还算幸运的。细想一下,我的遭遇在过去十几二十年里肯定不是孤例,但是很多人可能都没等到这一天。想想还是挺恐怖的。
 
我很感激法律的进步,法治环境的变化。至少我的声音能被听到了。一个能听得进我们这些人声音的环境,是能够避免很多悲剧的。
 
无罪
 
“我要的是彻底的清白”
 
新京报:7月21日被宣布无罪,这个判决对你意味着什么?
 
曾爱云:可能是等得太久了,没有更多的喜悦。而且对我来说,这次无罪判决并不是终点。那天宣判完我就跟律师商量了,要继续上诉。
 
新京报:你对这次判决并不满意?
 
曾爱云:宣判里说的是我杀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几个字,我决不接受。这件事我没做过就是没做过,我不希望我背后有人说“放了他是法律进步了,他杀没杀人没人知道。”
 
我要的是彻底的清白,不能套一个疑罪从无的法律概念,让我在外面还以一个罪犯的身份活着。所以我要坚持上诉。
 
新京报:案子中还涉及死者的女友,因为你的案子,她也因伪证罪被判缓刑,想过要联系她吗?
 
曾爱云: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就是案发的时候,她来看守所给我送衣服,也不让见,后来就再也没见过。案发当天我们一直在一起,只是因为说了实话,她就被定罪,人生也被改写了。
 
但是如果我当时不认罪,她就不会被牵连了,有时候我也憎恨自己的软弱,是我的软弱害了她。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卢美慧 实习生 沈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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