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科学院 发布时间:2015/5/14 16: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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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服务工作细则

为贯彻落实学部主席团确定的各项任务,加强院士工作局对各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的服务,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规则》,制订本细则。
一、会议时间确定
1.相关处室根据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主任们的指导意见,年底前制订下年度会议计划提交局务会议讨论;
2.局务会议统筹考虑院士大会年和增选年工作的重点工作,统筹协调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顺序和关键工作节点的会议时段;
3.具体会议时间在征求主任和委员们的意见后确定。
二、议题确定和日程安排
1.会议议题应体现学部主席团会议精神,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会议题设置要相互衔接;
2.议题于会前一个月由相关处室提出建议,局务会议统筹协调并报主管院领导后,由主任审定;
3.会议日程由相关处室办提出建议并报主管局领导,由主任审定;
4.每项议题均应在会前落实好汇报人,相关处室应和汇报人充分沟通;
5.日程安排要保证议题的完成,日程设计要体现学部各项工作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三、材料准备和发送
1.会议议题确定后,会议材料由相关处室和有关与会人员准备,报主管局领导,由主任审定;
2.原则上会议材料应在会前一周发给相关与会人员;
3.各项议题一般应采用PPT汇报;
4.与议题相关的规章制度、背景材料等应作为会议文件附件,一并列入会议材料中。
四、会议组织与落实
1.会议组织要体现学部科学、和谐、务实特色;各处室要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工作人员要树立良好服务意识;
2.各处室会前应与会议主持人充分沟通,明确会议任务和预期目标;
3.会议议题在讨论后应有明确结论;工作机构和相关人员应根据会议讨论确定的结论认真组织落实;
4.会议应安排专人记录并整理纪要;纪要原则上在两周内完成发送;
5.为保证有关议题的落实,各办公室负责人列席相关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6.各处室应在学部组织的各类学术会议中发挥积极作用,繁荣学术活动,营造学部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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