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新生
日前,河南郑州和新野为了争夺高速铁路站,不断地游说公关,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有评论认为,应当按照截弯取直的原则,修建高铁站,因为这样符合高铁自身设计的逻辑。
高铁建设涉及公共利益,因此,必须依照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原则加以修建。按照民主决策的原则,如果高铁得到了地方居民的高度认可,并且能够增加其客流量,那么,高铁建设企业为什么不能顺从民意,在人口密集的地方设立高铁站点呢?
高铁的修建不是简单地在图纸上画一条直线,然后根据距离长短设置高铁站,而是要综合考虑运输能力、建设效益以及居民的接受程度等各种要素。高铁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考虑经济因素,同时也要考虑政治因素,当然更要考虑技术因素。
高铁建设周期相对较长、资金需求量大,除了京沪高铁实现平衡并且略有盈余之外,其他地方修建的高铁目前尚未实现收支平衡。对地方政府来说,修建高铁在短期内很难获得经济效益,但从长远来看,高铁的修建可以带动当地货物流通,可以加快当地人员流动速度。修建高铁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可以带动相对偏远地区经济发展。从这个角度来说,地方政府争夺高铁站,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分析都是可以理解的。
但问题就在于,地方和整体的公共利益相比,总有一个大小问题。国家铁路运输企业修建高铁,是为了提高经营效率,如果高铁站点星罗棋布,那么,不仅会降低高铁的运输速度,而且有可能导致大量资源被占用,高铁的建设成本也大幅度增加。
笔者认为,可行的办法是,由铁路建设部门和地方政府沟通,共同修建高铁站。高铁运营企业可以根据效率原则选择铁路运输调度方案,如果有些高铁站缺乏足够的人流量,那么,应当将这些高铁站作为备用站,在日常运输中不作为停靠站点,这样可以未雨绸缪,为未来高铁的发展作好铺垫。当然,如果地方政府愿意出资修建高铁站,在遵从高铁建设基本规律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适当增加设置站点,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既满足地方政府的要求,同时又能提高高铁的运营效率,尽快实现高铁建设企业扭亏为盈。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
《中国科学报》 (2015-02-04 第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