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傍晚,教育部网站发布的一则消息迅速挤上头条。这条消息并不长:经教育部党组研究决定,对中国传媒大学党委书记陈文申、校长苏志武等8名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按照程序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教育部同时处理一所高校的8名领导干部,在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也是极为罕见。整个通报让舆论略有“失望”的是,没有“严重违纪”等强烈色彩词汇,也无“通奸”“情妇”“道德败坏”等触动大众神经的内容,而主要违纪问题为办公用房、用车超标、违规宴请等。
这不禁让人联想到14天前在《中国纪检检察报》上的一篇访谈。访谈对象是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袁贵仁说,教育部要以巡视为契机,加大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批评曝光,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14天之后,中国传媒大学的8名校领导被通报,更像是袁贵仁的“有诺必践”。如今看来,这或许是一个信号,提前释放出教育部打“校虎”的决心。
高校非净土
据《中国新闻周刊》不完全统计,自2014年1月至2015年11月,仅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信息来看,至少已有108名高校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被查处,平均每个月超过4人。也就是说,每7天会有一名高校领导踩到了“高压线”上。
这个结果再次验证了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在多个场合强调的内容:高校绝非一片净土,违规违纪问题仍然严重。
《中国纪检检察报》显示,2014年教育部巡视5所直属高等学校和3个直属单位后发现突出问题130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40条, 7名处级以上干部被免职。其中就包括山东大学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尹作升、副校长娄红祥。在中央巡视组反馈巡视情况2个月后,2人被免职。
2014年9月9日,习近平在与北师大与师生代表座谈时,就曾明确表示,“要将害群之马要清除出教师队伍,并依法进行惩处。”
今年年初,教育部再次宣布派出20个巡视组进驻高校。除了履行正常的巡视制度之外,如此大规模地进驻高校被视为对高校工作的大型“体检”。
“体检”报告结果并不乐观。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显示,教育部上半年在对8所高校的巡视中,收到举报462件。不仅如此,分析巡视的过程不难发现,教育部进一步明确了巡视目标:既要查贪污腐败问题,也要“惩前毖后”,强化高校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高校反腐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覆盖面越来越广,对象之明确,为以往所罕见。
为了提高反腐能力,教育部甚至成立了由90人组成的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办案人才库,以提高办案人员的素养,培养纪检人员。骨干成员包括直属高校纪委书记、监察处长,在组局和其他纪检监察机关挂职或借调锻炼过的人员,具有丰富办案实践经验的基层纪检干部以及高校法律专家学者。
基建成腐败重灾区
分析以往的案例,不难发现,基建领域依然是高校腐败的“重灾区”。
2014年12月11日,教育部召开直属高校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鲁昕披露,根据2012年度全国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情况统计,基建工程案件占到总数的24%。
“基建是学校资源最为集中的地方,也最易发生腐败。”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别敦荣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在众多因此落马的高校领导中,四川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安小予的案例颇具代表性。2015年4月10日,安小予涉嫌受贿案在绵阳开审。当时,公诉人出示四组证据,证明安小予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现金、财务共计人民币353.4万元。
在担任副校长之前,安小予曾任四川大学规划建设处处长。在2004年,他曾经参加四川大学副校长的公开竞聘,但未成功。当时,他的竞聘宣言是,“如果我当选,我的工作目标就是要尽心尽力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的‘条件保障’……这项工作首先要力争得到政府支持,然后在新校区建3000套教师住房。”
现在看来,在基建中,他率先“保障”的却是自己。从2002年春节到2005年春节间,他收受电力工程承建商分5次所送现金人民币43万元。随着职位的上升,安小予的胃口也不断扩大。2009年成为副校长后,他给予了承建商更多便利。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表明,恰恰是在这段时间内,他收受四川大学工程承建商分4次所送现金人民币205.4万元和价值66万余元大切诺基越野车一辆。
临沂大学副校长李富山落马案也与工程建设密切相关。如果不是事发落马,在公众的视野里,李富山还是一位颇具口碑的县委书记。出任临沂大学副校长之前,李富山曾是苍山县(现兰陵县)委书记。这个被当地干部称为“有作为、能办真事的好领导”,在后来担任临沂大学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临沂大学副校长等职务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贪污公款。
四川理工学院原院长、党委副书记曾黄麟在落马之后的一番言论或许是许多因贪落马的高校领导的“心声”:“在我的脑袋里,总有一个‘攀比’和‘贪’字在作怪。我奋斗了一辈子,夫妻俩合伙的收入存款才不到200万元。”
除了基建工程领域外,科研经费、物资采购、校办企业、招生录取等方面,也不乏栽跟头的领导。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对2005年至2012年高校与科研院所职务犯罪进行统计,发现涉案人员遍及财务部、餐饮部、装备处、教材科、卫生科等40余个部门。
所以,这些被教育部列为重点巡视领域,而巡视组在巡视之后亦会公布被巡视高校所存在的问题。比如,在第一次巡视期间,中央巡视组就明确指出,中国人民大学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惩防体系建设特别是财务管理、领导干部薪酬管理、自主招生等存在薄弱环节;复旦大学江湾校区基建工程严重违规,存在安全和腐败隐患;校办企业管理中“一手办学、一手经商”现象突出。
细节也是底线
与以往的通报相比,此次传媒大学集体“塌方”,似乎情节并不严重。这种查处理由不免让外界浮想联翩:中传的腐败真的就这么“轻微”?而事实上,若换角度去看待这次查处,或许会更显得合情合理。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将此视为中纪委打击高校腐败的“敲山震虎之法”。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中传实际上为众多高校树立了一个典型,就像为高校注入了强大的清醒剂,有着很强的警示意义。
2012年,中央自上而下力推八项规定,但在具体政策的落实过程中,往往遭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及“一阵风”的尴尬,有的单位对八项规定仍然熟视无睹,视其为“毛毛雨”,高校也不例外。以公款旅游为例,虽然三令五申,在2014年到2015年,因公款旅游而被通报的高校领导就有二十余人。
事实上,中央关于八项规定推动的决心早在2014年8月就可见一斑。当时,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曾将八项规定的落实形容为“关乎到党的生死存亡的大事”,“关乎人心向背、是作风根本转变的宝贵机会”,并将其成功与否,看作一场“输不起的战斗”。
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随后将王岐山的表述解读为“用纪律衡量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2015年7月,教育部直属中管26所高校纪委书记座谈会上,王立英提出,要进一步强化纪律审查工作,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在庄德水看来,这代表着中央反腐工作的不断深化。“小的违纪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就有可能走向腐败犯罪。这是高校领域廉政建设不断收紧的表现。”庄德水说。
其实,行动早已开始。在《中国新闻周刊》梳理的108项事例中,有64项违纪行为被通报处分。首都医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晓民就曾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而他的问题在于,在研讨会之后,允许相关学院以及机构会后组织部分参会人员游览景区。
作为中纪委网站通报最多的违纪行为,公款消费的打击力度尤甚。2013年1月,东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卢俊杰组织29名员工在营口市一酒店召开寒假工作交流会期间,用公款为员工购买温泉票,涉及金额为7540元。虽然数额不大,但卢俊杰付出的代价是在次年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通报,且退还所用费用。
“这些看上去是小细节,但也是底线,是对高校管理者的权力监管和限制。”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从八项规定入手查高校违纪腐败,更能起到釜底抽薪的反腐效果,也显示了教育部打击教育腐败的决心。
关键在于改变高校权力结构
在今年的教育部巡视工作中,对各高校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无疑是巡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已经是中央反腐格局的大势所趋。2014年11月,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瑛在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反腐三人谈》时,就已经表示,要根据需要,对有关省区市开展巡视“回头看”,对那些无视法纪,仍在套取、挪用、贪污科研经费的,决不姑息迁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追责一起。
“回头看”是一种方式,更是一种威慑。2014年10月中旬,教育部进驻中国传媒大学,为期两个月。而中国传媒大学8名领导被通报就属于“回头看”的典型案例。
在2015年的巡视反馈会上,巡视组就曾指出:学校(中传)党委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的落实工作不够到位,学校领导的办公用房、用车、秘书配备至今没有整改到位。并特别强调,“现任校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
此后,中传不仅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反而呈报已经按照要求整改结束。
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这主要还是存在侥幸心理,也说明一些高校领导对八项规定的认识的缺乏。教育部的返查,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被“连窝端”的案例其实并非鲜见。2014年,辽宁省纪委先后查处了辽宁医学院党委原书记张立洲、原副院长梁宇恒与原副院长罗俊生,牵扯出来的还有学校其他几位负责人。
63岁的张立洲从基层起步,一步一步成为辽宁医学院党委书记。在任职期间收受他人贿赂131万元人民币、1.5万美元后,在学院新校区和新医院等基建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虽然只是副院长,但梁宇恒受贿金额是张立洲的三倍还多。
更有意思的是,根据媒体报道,张立洲和梁宇恒之所以锒铛入狱,则与下手的“反水”直接相关。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原院长郑孝雍,这位昔日的国家功勋飞行员在落马时候,也顺势“扯上了”与其“同一战线”的副院长吴旭勇、副总会计师刘洪元。
“连窝端”,让人唏嘘,却又在情理之中。“一把手”要把谋私、贪腐的打算付诸实施,必然要拉拢收买“亲信”;而下属要图谋不轨,又想“背靠大树好乘凉”,也需拿出“诚意”讨好上司。
“连窝端,反映的还是行政权力的垄断,这一部分人通过行政权力联系在一起,为自身牟利。”储朝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对于一些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在地方的省属高校,主管部门往往鞭长莫及;而学校内部监督力量的缺失,也为一些不守规矩的人打开了方便之门。
据教育部网站公布的2013年的统计数据,我国目前有普通高等学校2491所,教职工229万人。近些年,随着高校经费大大增加,年经费收入在十多亿的大学比比皆是,这也为贪腐提供了外部条件。如此多的高校,仅靠巡视组的巡查来防止腐败,无论从时间和精力上来说,均不现实。
众多高校的违法违纪案例,让专家们看到,要解决学校管理层的问题,必须要对高校的管理体系进行深度的改革,尤其是在高校领导的权力监督上。
“必须要加强校内的民主监督,发挥教授、教职工以及普通学生在学校权力体系中的作用。”庄德水说,大学具有防腐的天然条件,机制本身的健康发展就会对领导的权力实现无形的制约。
也是基于此目的,教育部2012年开始实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在此条例的促进下,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112所 “211工程”高校的章程获得教育部核准。而研读这些章程发现,几乎所有的大学章程都会涉及到对高校权力的监督。比如北大首设监察委员会,对校长负责,独立行使监察职权;清华则明确规定,校长禁止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
不过,在储朝晖看来,大学章程的反腐效力有限。“这只是行政规章,不是法律。如果大学制度不改革,章程很可能沦为摆设。”储朝晖认为,只有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从根本上改变高校的权力结构,去除病根。(原标题:教育部敲山震“校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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