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瑜 来源:科技日报 发布时间:2015/11/24 9: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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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状告化妆品公司:广告不能反科学

 

“21号广告已经停播,这证明我的‘告状’还是起了作用。”电话那头,84岁的北京大学教授周公度操着一口浙江口音的普通话,声音洪亮,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

事情缘由是,前段时间每晚8点半,央视八套会播放一段化妆品品牌法兰琳卡15秒的广告,这段广告不断重复着“我们恨化学”这句话,甚至直接用这五个大字占满屏幕。

18日晚,当再次见到这段广告时,周公度看不下去了,当即手书一百多字的“状告CCTV—8”的声明,19日他将“告状信”交由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3日该院相关人士告诉科技日报记者,“告状信”已转交学校。

周公度在北京大学主讲结构化学基础课近20年,这些年一直忙于传道授业著书立说,对“窗外事”并不多过问。这次之所以义愤填膺,因为在他看来,“这是一则反科学,破坏化学教育的坏广告,内容毫无基本科学素养”。

“‘告状’主要是为了这门和国家前途、未来发展相关的学科发展。”周公度告诉科技日报记者,一切生命的存在都依赖化学,化学是一门重要的自然学科,但很多人不了解化学,“我们恨化学”这种说法通过拥有上亿观众的电视台放大后,将给化学教育带来不可低估的社会负面影响。

“为增加公众对化学的认识和热爱,2011年还被联合国确定为‘国际化学年’。”让周公度气愤的是,“这则广告和世界潮流背道而驰”。

他的一纸“告状信”引起了不少人的共鸣。“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化学,没有化学就没法生活。”广东省日化商会秘书长余雪玲直言,法兰琳卡的这则广告是在炒作概念。在她看来,业内人士或者常用化妆品的人听到“我们恨化学”这句话,一般能理解这是广告创意,意味着“天然”,但它会让不了解情况的人产生“化妆品可以做到不含化学成分”的误解,这样搏出位的炒作涉嫌误导消费者,会让大众觉得化学不好,甚至产生恨化学的心理。

余雪玲分析,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炒作,是因为新修订的广告法已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广告法修改的幅度非常大,明确不能使用最佳、最好的宣传词,作为时尚快消品的化妆品广告空间缩小,不排除一些品牌通过雷人标题吸引眼球。

“拿科学说事的广告行为是不恰当的,未成年的孩子们会把这句话演绎得更远,比如我们恨数学等等。这会对孩子教育、学科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修订后的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法兰琳卡这则广告已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他同时呼吁,在提高处罚标准的同时,亟待将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的条款落地。

余雪玲认为,大众通过早些年的问题奶粉事件了解了三聚氰胺,通过北大教授向广告炒作宣战,开始关注学习化妆品和化学的关系。“但这不是件好事。”她更希望,国家花一些力气通过正面宣传普及科学知识。

(科技日报北京11月23日电) (原标题:一段15秒的广告,不断重复着“我们恨化学”这句话——北大教授状告化妆品公司:广告不能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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