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呦呦课题组在云南、北京完成30例临床试验后,证实了青蒿提取物确实对疟疾有很好的治疗效果。不过,当时正值“文革”高潮,药物研究和开发都需要进一步推进。不过青蒿能够有效抑制疟疾的消息一经报告,引起了多方的密切关注。随后,全国多家科研单位围绕青蒿展开了“全国大协作”。】
从我们课题组来说,青蒿提取物在临床上30例都有效,说明鼠疟、猴疟与临床表现出很好的相关性,这是很重要的一点。所以我们主抓植物化学,进一步对青蒿提取物去粗存精。由于课题组内大家是分头研究,分工去做,所以即使我们去海南做临床的时候,组内同志也没有停止工作。1972年11月,我们就分离出抗疟有效单体——青蒿素。
过去的抗疟药都是奎宁类的,容易产生抗药性。我们1973年的主要工作,就是确定青蒿素到底是什么物质。我们做了化学元素分析、做了光谱数据分析,最后证明它不是奎宁类物质,而是一种全新结构的化合物,就放心了。在这基础上,我们后来还跟上海有机所协作。
当时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能够用物理方法X-衍射来确定化合物立体结构。有几个年轻人对小分子比较感兴趣,我们正好跟他们合作,把提取好的东西给他们做。就这样,1975年底就把青蒿素的立体结构解决了。
我们与生物物理所联合写了一个简报,希望快点把事情报道出去。因为当时“文革”的环境下,研究结果不太容易发表。那时候我们不谈“抗疟”,只谈发现了一个新的分子结构,作了个通报。后来经过向卫生部报告批准,1979年这项成果发布在《化学学报》上,题目是《青蒿素的结构与反应》。
文章发表后引起了国际学界很大重视。从此国际上就知道了有青蒿素这个事,还知道它是一个新的化学结构。
当时全国掀起了研究青蒿素的高潮。山东、云南已经做了一些工作,但也不是那么顺利。那时发现云南青蒿也不是很合适,后来找到四川的质量比较好。后来“523”办公室又发文,让中医研究院组织全国多家研究团队来参观我们单位,我们的实验室对外开放,给大家介绍研究成果。我们当时也愿意这样,当时提倡“全国大协作”,大协作也会把工作促进得快一些,比如说找到四川的青蒿比北京的好,那对于研究工作就方便一点。
“文革”时期我们找不到药厂,但我们需要药厂配合,后来经审批给我们一个附属工厂。于是我们每年把四川的青蒿买回来在药厂提取,其他单位也都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做。一直到1978年,我们一共做了529例临床病例,全国差不多40个单位参加,病例数达到5000多例——大协作当然有大协作的好处。
也是在1978年召开鉴定会的时候,“文革”结束,那一年邓小平同志恢复工作后全国科技工作轰轰烈烈。后来全国科学大会召开,我们这个小组,以“卫生部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523”组”得了全国科学大会的奖状(国家重大科技成果奖),我代表我们集体参加大会领取奖状——“523”研究项目组就我们这一份。
1979年,青蒿素研究成果获国家科委授予的国家发明奖二等奖。我们是第一发明单位,山东放在第二,他们虽然不是“523”协作省份,但流行疟疾比云南早,他们比云南早一年开始做,又写信给“523”办公室要求进一步发展。云南本身是“523”项目内的。后来他们就成为第三发明单位。
第四是生物物理所,他们协助确认的青蒿素的立体化学结构。第五是中科院有机所,也是做了结构和化学。最后还有一个是临床的,广州中医学院的李国桥研究组。李国桥在“523”项目中主要任务是从事用针灸治疗疟疾的研究,1974年底从云南方面拿到药用了之后说没想到中药里面有这么高效速效的东西,很有兴趣。于是开始从事青蒿素治疗疟疾的临床研究。发明奖1982年才发奖,当时我作为第一发明人代表集体出席。
后来我们拿到新药证书——新药证书只发给中药研究所一家单位,因为我们做了26个发现。
1981年10月,世界卫生组织在北京召开国际青蒿素会议,我是第一个作报告的,报告了《青蒿素的化学研究》。大家都很赞赏。从那次会议以后,青蒿素被世界所认可了。
(本报记者赵广立编辑整理)
《中国科学报》 (2015-10-23 第6版 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