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根据中日教育交流五年计划(2012-2016),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青年领导者奖学金的前期遴选工作。该奖学金选派中央国家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赴日本攻读硕士学位,设行政、地方行政、法律、经济管理四个课程,各课程均为英语授课。
二、奖学金主要内容及要求
1. 招生规模:无固定名额。日方面向全球选拔,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录取。
2. 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硕士研究生;12个月
3. 课程
行政、地方行政、法律、经济管理。
4. 派出时间
2016年9-10月
5. 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学费,并提供在日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约24.2万日元/月及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国家机关或直属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大学本科以上毕业。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 符合本项目各课程对年龄、工作年限及英语水平的要求,详见附件1。
四、申请办法
1.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15年10月19日至23日间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
2.准备申请材料
按奖学金对外申请材料的要求准备(详见附件2)。请所在连同单位公函、推荐名单及《单位推荐意见表》于2015年10月28日前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亚非事务部。
五、评审、录取办法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人名单,并提交日方。
2.日方各大学将组织专家来华进行面试,并进行全球统一评审,确定最终录取结果。
3.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
六、对外联系
该奖学金有指定留学院校,无需自行联系学校。行政课程:政策研究大学院大学;地方行政课程:政策研究大学院大学;法律课程:九州大学;经济管理课程:一桥大学。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周俭 联系电话:010-66093981
传 真:010-66093581 E-mail: jzhou@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流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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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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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 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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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体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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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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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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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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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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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按奖学金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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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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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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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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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同时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后寄(送)至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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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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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第二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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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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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提交日方;日方组织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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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留下常用电子邮箱,注意邮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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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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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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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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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评审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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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发放至申请人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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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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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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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派出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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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
②办理签证、预订机票、领取报到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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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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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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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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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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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日前请自行将赴日时间通知留学院校和指导教授;未按期赴日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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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课程(school of government):
年龄条件:未满40岁(1976年10月2日以后出生者);
外语水平:TOEFL-iBT79分(PBT550分)、IELTS6.0 以上;
工作年限:在国家机关工作满三年以上,五年以上优先。
年龄条件:未满40岁(1975年10月2日以后出生者);
外语水平:TOEFL-iBT79分(PBT550分)、IELTS6.0 以上;
工作年限:在国家机关工作满三年以上,五年以上优先。
三、法律专业(law):
年龄条件:未满40岁(1976年10月2日以后出生者);
外语水平:TOEFL-iBT80分(CBT213分、PBT550分)以上;
工作年限: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满四年以上。
四、经管专业(Business Administration):
年龄条件:未满35岁(1981年9月2日以后出生者);
外语水平:TOEFL-iBT100分(CBT 250分、PBT600分)以上,有GMAT成绩者优先;工作年限:从事经管相关工作满三年以上。
一、网上报名
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申请留学身份为“硕士研究生”,申请项目名称“国外合作项目”,派出渠道“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青年领导者奖学金”,受理机构“直接上报基金委”。
注意事项如下:①基本信息一栏:电子信箱、移动电话请务必认真填写;②申请留学情况:具体研究方向“行政/地方行政/法律/经管”中四选一填写,计划留学单位对应遴选文件填写,计划出国日期“2016-10-1”,申请留学/资助期限12个月;③外语水平:托福/雅思等英语成绩,请务必详细填写分项分数;④国内导师情况可暂写“待定”,国外导师情况可暂写“NULL”。
二、申请材料
(一)中文申请材料(1份)
1.所在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应有文头、文号、公章);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注:材料1、2为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请打印后按要求由推荐单位的留学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并出具单位推荐公函(含文头、文号、公章)。
(二)外方要求提交的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
1.申请表:原件、复印件均须贴相片(近期2寸同版免冠);
2.最终毕业院校全学年成绩单:拥有硕士学位的申请人还需提交本科期间成绩单;
3.英文推荐信:※不用另装信封,由所在单位领导或原毕业院校老师出具。
4.健康诊断书:按固定表格的要求体检并请医院在表格上填写盖章。体检结果一般需一周后才能拿,请先行体检同时准备其他材料。
5.最终毕业院校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
6.申请理由及将来的计划(重要参考文件):对围绕该项目的期待、学成后打算从事的工作等将来的计划写一遍小论文,篇幅约为3页A4;
7.护照有效页复印件,如无护照者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8.英文成绩证明;
9.问答题;
10. 其他(申请经管课程人员提交GMAT成绩,如无可不附)。
※注:1)外文材料严格按1-10顺序装订,并在材料右上角标上相应序号,所有材料不要单独使用订书针、回形针、信封等(原件册首页右上角注明original),以方便专家审核材料。
2)以上外文材料均需用英文填写,统一使用A4纸;如提供的材料为中文件需另附英文翻译件,所有中译文均需加盖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公章。
3)原件、复印件落款处均须手写签名。
4)TOEFL 、IELTS成绩为近2年内,GMAT成绩为近5年内。
5)五份对外联系材料均交外方,请自留备份。
6)有固定表格的均使用固定表格,各项目表格不同,请下载使用对应的表格(
各课程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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