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秘两国教育部签署的《关于教育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15年秘方将为中方提供2名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奖学金名额。现就奖学金生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与犯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申请人须为中国公民,身心健康。
3. 硕士学位申请人须已具备本科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已具备研究生学历,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并具备良好的西语水平(DELE考试B1级及以上)。
5.申请人须已拿到秘方院校的邀请函(秘方院校名单见附件一)。
二、资助方式
被录取人员在外留学期间享受秘鲁政府提供的注册费,学费,奖学金生活费,保险费以及攻读学位期间的西班牙语培训费用(培训时间最长12个月)。奖学金经费的授予取决于被录取人员的在秘鲁的学业表现,经考核不达标者将扣除奖学金。
国家留学基金按规定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与签证申请费。
三、选拔工作及要求
1. 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根据人选条件要求及附件,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每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
2. 请各单位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于2015年1月31日前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申报项目大类”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受理单位名称”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请各单位于2月2日前将正式单位推荐公函、人选名单以及申请材料(见附件二)等寄/送至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
四、评审、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向秘方推荐,被录取人员将于2015年8月左右派出。对未被本项目录取人选,请各单位做好后续的学习安排。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范馨予
电话:010-66093558; 传真:010-66093945;
电子邮件:xyfan@csc.edu.cn
附件:
一、秘鲁奖学金院校名单及项目
二、秘鲁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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