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自8月份起,准备参加2015年研究生考试的学生已进入紧张的备战氛围。与此同时,一部分成绩优异、专业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正在准备争取“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下称:推免生资格),即人们常说的“保研资格”。
按照以往惯例,为了争取优秀生源,一些学校以“只能报考本校研究生”为条件,才给学生推免生资格。这意味着,许多学生要想获得推免生资格,就只能选择“本校保研”,对心仪的其他学校只能无奈地“望洋兴叹”。而今年起,这种状况将彻底发生改变!
新规赋予推免生自主择校权利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有几条新政策受到考社会热议。
1、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
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荐高校要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2、维护招生单位公平竞争、科学选拔
2014年起,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推荐高校也不得对本校推免名额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不得自行设置留校限额或名额。
3、调整优化工作程序
2014年起,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
北京语言大学新闻系教师郭之恩表示,伴随着中国研究生教育形势的变化,如就读海外研究生人数的增加、研究生教育分化成学术型硕士及专业硕士等,教育部调整推免政策是必然的。郭之恩分析:“新规赋予了学生更大的自主权,对于优秀的学生而言,是一个利好消息。同时也赋予学校更大的自主权,当然也是一件好事。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办学条件、与学生的协商结果设置学生的培养类型。”
郭之恩还提出:“在学校与学生的关系中,学校依然是强势一方。新规定赋予学生更大的‘协商筹码’的同时,应该考虑如何细化配套政策,将之落到实处,保障学生真正行使自己的权利。比如,优秀学生因为不留本校而被取消推免资格情况发生,学生该如何申诉;在与报考院校协商过程中遭遇不公,又该如何处理等。若真能严格执行规定,‘推免’才能真正实现初衷。”
一流院校的推免生竞争将空前激烈
在过往多年的实践中,“推免”是学生的“鸡肋”,特别是对一些二三类院校的优秀学生来说更是如此。往年八九月份,经常能在新东方在线等网站上看到学生发帖讨论“是保本校,还是拼一把名校”。发帖的人基本都是成绩优异的、本科院校非“名校”的学生,他们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只能选择本校保研,但内心又十分渴望去名校读研。新东方在线专家分析:若要冲击名校,则只能放弃本校保研,但之后就要面对巨大的考研风险,“本校保研”和“拼名校”成为两难选择。
今年《通知》下发之后,这部分学生的这种顾虑将大大减少,因为新规规定“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即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学生可以向多所院校发出申请。
不少人认为,《通知》对考研生而言利大于弊。对此,新东方在线专家分析,《通知》显然更加人性化、科学化,因为获得推免名额的学生,可跳出本校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但新规似乎又透露出一丝凉意:名校的推免生名额是否真的不做一点自我保护?如果会,因一流院校(主要为985院校或地方性综合大学)的“嫡系部队”往往更青睐保送本校,很可能导致“自主择校权”形同虚设,保送外校尤其争取一流院校的竞争会空前激烈。
普通学生的考研难度或将增加
《通知》规定“2014年起,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
新东方在线专家分析,根据以往经验,研究生全国统考报名通常以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与推免生收录工作截止的10月25日存在一周左右的时间差,选择推免外校失败的考生有足够的时间来报名其他院校。同时,他们有足够的实力来快速备考其他名校。这批原本具有外保资格的同学,必是考研“悍将”,其他普通学生与如此竞争对手作战,升学难度必会增加。
考研专家慎重提示:想升级为硕士研究生的同学,都要明白一个道理——实力才是王道。想要保研到外校就要求你可以超越该校的本校考生;想要在研究生全国统考中获胜,则要拼尽全力争取,以平稳的心态更加努力地复习。
文/游俊梅(原标题:《今年推免生资格政策生变 教育部发文“保障考生自主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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