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曾庆平
严肃处理的结果
前段时间发生过转基因稻种被盗事件,近日媒体又曝光武汉粮油市场上混杂转基因大米的现象。看来现在不是转基因水稻该不该种植的问题,而是“盗种倒卖”的转基因水稻应该如何处置的问题。
从政府的态度来看,当前采取的对策是立即查处种植转基因水稻和销售转基因大米的相关责任人,以防止其进一步扩散。为此,农业部责成湖北省农业厅彻查,表示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政府的这种立场可以理解,因为我国尚未批准转基因水稻的商业化种植,而种植转基因水稻及加工和销售转基因大米均属于违法行为,当然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然而,转基因稻种的“流失”早已是陈年旧事,让转基因稻种“泄密”的关系网太复杂了。现在除了能确定转基因稻种的研制单位华中农业大学外,已经无法查明谁应该对转基因稻种的传播负责。
如果最后只是抓了几个种田的农民和几个卖种子的小贩,这种处理结果是否有实质意义?笔者认为,这样做的后果不会让转基因稻种的种植和销售由“明”转“暗”之外,起不到任何防止其扩散的作用。
转基因“好”“坏”在哪
为什么当地农民如此热衷甚至冒险种植转基因水稻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它能抗虫,可以节省买农药的费用。这个好处必然一传十,十传百,不管政府处不处罚,农民欢迎转基因水稻的现实是无法逆转的。
那么,转基因水稻到底“好”在哪里,“坏”在何处?现在农民已经回答了转基因水稻的好处,但没有人告诉他们转基因水稻的坏处。
事实上,转基因抗虫水稻中的苏云金芽孢杆菌毒蛋白跟所有蛋白质一样都是由氨基酸组成的,所不同的是氨基酸的排列顺序及由此产生的分子结构。
如果将转基因大米煮熟食用,其中所有蛋白质(包括毒蛋白)的结构都将完全解体,并被消化道分泌的蛋白酶彻底水解成氨基酸,最终被小肠吸收利用。
因此,从食品安全的角度来说,转基因抗虫大米是无毒无害的,而真正的潜在危害在于其生态安全暂时存疑,也就是在转基因抗虫水稻种植过程中可能会将害虫导向种植普通水稻的稻田,同时也可能促进害虫的环境适应性进化而诱发其对毒蛋白的抗性。
宜轻“堵”重“疏”
对于种植者来说,转基因水稻的好处明摆着,而坏处却没认识到,如何能让他们摆脱种水稻不打农药的诱惑呢?我认为,政府以“堵”来处置转基因水稻乱象并非上策,只有采取先“堵”为快,轻“堵”重“疏”的做法方为良策。
首先,要向公众传达有关转基因水稻优劣的正确信息。
对于转基因水稻,政府不批准,媒体曲解正确信息,让老百姓对它没有一个客观的认识,以为它就像含有三聚氰胺的牛奶那样毒害人体。转基因水稻获得安全证书已经5年了,究竟是什么原因至今不批准进行商业化生产?如果科学研究证明转基因水稻的安全性不足,就应该立即吊销已经颁发的安全证书。如果证据显示抗虫蛋白有害,就应该立即停止抗虫基因专项育种拨款。如果仅仅是因为民意,那就说明政府部门的工作不到位,学者们的科普方法不对头。
其次,让市场决定转基因水稻商业化种植的命运。
鉴于目前转基因水稻的生态安全尚无定论,可以考虑让其在规定区域种植,并逐渐引导从农民个体种植转为农场大规模种植。对于已经上市的转基因水稻,没有必要销毁,可以允许其上市,但应该严格标识,让公众自行选择。若商家不标识或标识造假,则查出后应课以高额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由于转基因抗虫主粮的安全性仍有争议,笔者呼吁国家应保持暂缓推广种植转基因抗虫主粮的立场不变,但鉴于目前转基因抗虫稻种流失及扩散现象严重,已经到了有法禁止但无法遏制的地步,通过政府部门一味下达行政禁令恐怕无济于事,不如因势利导,化险为夷。(作者系广州中医药大学教授)
《中国科学报》 (2014-08-12 第8版 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