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地震发生几秒后发出警报,抢在地震波到达之前为人们留出可能的逃生时间,这是地震预警希望做到的。近年来,我国地震预警研究可谓遍地开花,然而,所有的研究无一例外,均在推广应用上碰了壁——
■本报见习记者 王珊
5月12日是全国防灾减灾日,人们对于汶川地震那场灾难的记忆也再次被唤醒。就在此前几天,首都圈地震预警系统投入使用,该系统能够在地震后7秒内迅速发出地震预警警报,将为首都圈民众和地铁、化工等重大工程提供地震预警服务。
首都圈预警系统的负责人是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所长王暾。5月12日,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王暾刚参加了崇州市政府和成都市防震减灾局举办的基于地震预警的政府应急演练。
“此次演练代表政府开始尝试应用地震预警。”王暾的心情很激动。他说,之前类似演练基本上都是在学校进行的。
然而,对他来说,尽管地震预警系统的推广已经迈出步子,但要对其进行大面积推广应用尚有很大工作量。
其实,不管是以王暾的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为代表的民间机构,还是以中国地震局为代表的官方系统,在地震预警系统的推广上,都遇到了障碍。
应用一再碰壁
从2008年以来,王暾一直因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设而备受关注。
地震预警,指在地震发生后,利用地震波传播速度小于电波传播速度的特点,提前对地震波尚未到达的地方进行预警。地震预测与地震预警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在地震发生之前进行,后者在地震发生时和发生后进行。王暾告诉记者,地震预警系统并不能预测地震何时发生,但它能在地震发生之后,告诉那些可能受到影响地区的人们地震波到达的时间。
“首都圈地震预警系统能够在地震发生后7秒内发出地震预警警报,比日本快2秒,而在成本上,则比日本低了10倍。”王暾说。
然而,当记者问起类似预警系统的应用状况时,王暾表示,目前使用地震预警信息的公众和单位还是非常少。“在北京和天津地区,仅仅有几个学校和社区在示范使用。我们希望首都圈的每个学校、重大工程都能够尽快使用。”
不止王暾一个团队面临这样的问题。
近年来,在我国,地震预警的研究可以说是遍地开花,包括地震行业的研究机构、省市地震部门、高新企业和民办研究机构等均有涉足,且有多个试验系统已处在试运行之中,例如中国地震局在北京和兰州做守备式地震预警系统、辽宁省地震局的辽南试验系统等。
然而,据透露,所有的研究无一例外,均在推广应用上碰了壁。
法律层面的空缺
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9级大地震。在地震预警过程中,日本气象厅一共发布了15次预警警报,而第一次预报将地震等级预测为4.3级。
“地震预警要求快,但是快和准很难做到,这是困扰整个地震预警界的难题。”地震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许绍燮说。
不过,这一疏漏并未受到使用者的责难,或引起法律纠纷。因为该国《气象法》特别对地震预警的准确性作了免责规定。
“这说明日本地震预警的法规建设和预警技术发展是同步进行的。”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研究员陈会忠说,法律上的保障使得日本地震预警系统得以在全国推广。“地震预警行为必须责权分明,但我国法律层面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把用户需求纳入预警预案中
不过,地震预警推广受阻的问题并非无解。在采访中,许多专家建议,至少从地震预警系统自身建设角度,研究者应把用户需求纳入预警预案中来。
在陈会忠看来,地震预警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他曾提出一个概念——“地震预警的社会容忍度”。陈会忠解释说,对于地震预警,公众的容忍度最高,而一些重要企业的容忍度就非常低,比如核电类的企业,其对预警准确性的要求相当严格,因为一旦停止发电,其恢复生产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
“不同的预警接收者,也就是不同用户会有不同的容忍度和要求,要根据用户的需求设定不同的预警方案,把预警对象、用户纳入地震预警研究中。”
对此,许绍燮也持相同观点。他认为,用户参与对于评价预警系统的效果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用户可以根据自身特点来决定如何对待、使用预警警报信息。”
《中国科学报》 (2014-05-15 第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