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网 成舸 林俊报道) 记者从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出台新规,要求自4月1日起,以货物贸易方式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在入境前将中文标签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我国境内加贴,否则一律按不合格产品退货或销毁处理,不得入境。旅客携带和个人邮寄自用合理数量内的奶粉入境则不受此规定影响。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规定是为了规范国内的进口奶粉市场,这有利于转变部分消费者存在的“包装上全外文才是原装进口”的认知误区。
据了解,我国从2013年起已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在境内分装,只能以最小销售包装形式直接进口。但之前并未规定不得在国内加贴中文标签,因此部分进口商选择在入境后加贴。新规实施后,意味着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商必须直接参与到产品在境外的研发及包装设计中,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产品在境外生产时也只能针对我国市场,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湖南是我国中部地区乳制品进口大省。据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计,2013年该省共进口乳制品10390.8吨,其中婴幼儿配方奶粉多达7089.9吨,产品多来自荷兰、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进口乳制品报检时,该省不仅要求企业提供原产地证书、输华乳制品卫生证书、中外文标签等资料和33项重点项目检测报告,还依照我国国标对三聚氰胺、黄曲霉毒素、重金属等重点项目实施检验。新规实施后,对进口乳制品的检验和监管将更为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