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科学技术部党组今天通报巡视整改情况。关于审计署2012年4月审计发现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问题,目前,共依法依纪查处了8人,其中陈英旭、宋茂强2人被依法判刑;李宁、李澎涛、王新月、王甫(李澎涛的博士生)4人被依法批捕;邹华暂不起诉;潘绥铭被行政处分。通报全文如下: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3月27日至5月15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对科技部进行了专项巡视。7月9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向科技部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专项巡视是对科技部工作进行的一次严格“体检”,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和指导性很强。科技部党组、万钢部长对此高度重视,诚恳接受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迅速部署,立行立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刻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部署巡视意见整改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7月9日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科技部党组随即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认真解决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以及贪污、侵占、挪用、虚报冒领科研经费问题,推动科技改革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2.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部党组迅速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转发各单位,并于7月11日召开科技部处以上干部大会,王志刚书记代表部党组通报巡视反馈意见,就全面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部党组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针对巡视反馈意见,认真进行了研究讨论,形成了《关于落实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并梳理细化,确定了6大方面39个任务的整改台账,明确了时间表和每项任务具体牵头负责的部领导,责任落实到人,要求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确定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3.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针对反馈意见,部党组明确,对具备条件能够尽快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对需要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的,要抓紧研究提出方案;对应该解决但受制于客观条件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认真研究提出加强和推进有关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大,单靠科技部自身难以解决的,要加强协调力度,积极推进。7月31日、8月21日、8月28日和9月4日4次召开部党组会,万钢部长、王志刚书记和各位部党组成员都汇报了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对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
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科技部党组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及时但过问督办不到位,一些任务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没有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等问题,7月8日,科技部党组、驻部纪检组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是部党组要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部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领导班子成员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驻部纪检组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加强对科技部领导班子的监督,协助部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制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纪问责,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力,出现严重腐败情况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建立党组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等。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和科研项目经费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完善部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针对班子成员相互批评少的问题,部党组民主生活会由原来每年1次增加为每年2次。党组成员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要围绕主题认真准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会上党组成员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走过场,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会后及时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认真改进不足。党组成员平常多谈心交心,多沟通思想,多提醒帮助。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形成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
三是加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针对机关各司局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重业务、轻廉政的问题,各位部党组成员与分管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谈话,提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的要求。党组书记王志刚分别在6月30日、7月11日和9月23日的科技部干部大会上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行专门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自己不仅是行政负责人,更是党委(支部)书记,要增强“书记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考核检查。抓好基层党委(支部)换届工作,近期已有13个党委(支部)完成换届,年底前还将有几个完成换届,明确规定各单位至少应有2名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委(支部)委员。9月30日,部党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建责任制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落实党建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支部)书记培训会,提高党委(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部党组要重视和支持驻部组局查办案件。针对驻部组局提出的案件查处方案有时得不到落实的问题,部党组高度重视案件的查办工作,积极支持驻部组局履行监督执纪职责,查办案件。党组书记定期听取驻部组局关于信访举报办理和案件查办工作情况,对反映的问题核查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各位部领导按照履行主体责任的要求,支持驻部组局开展调查工作,对分管单位出现的信访举报问题不袒护、不推诿、不隐瞒,加强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加强案件通报,开展警示教育。科技部要提供办案所需的必要的条件保障。统筹协调部内各方力量,建立办案人员库。支持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加强队伍建设。
五是充实机关纪委力量。针对机关纪委力量薄弱的问题,拟增设机关纪委办公室,增加人员编制,加强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力量。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队伍建设,在6个设有党委的直属事业单位设立纪委,明确纪委书记由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党员干部担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纪检工作的领导,形成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
2.关于干部兼职过多,学会协会缺乏有效监管的问题。
一是清理规范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精神,开展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规范工作。目前,2名退休中管干部已全部办理完在企业兼职的辞职手续。部系统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所涉及的10个单位39名兼职(任职)人员中,37人已明确不再兼任现有企业职务,正在办理相关的辞职(辞任)手续;2人明确去企业任职(1名事业单位副局级干部,1名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任职手续已完成。
二是清理规范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关于干部在社团兼职过多问题,科技部对此进行了摸底调查。进一步核实,在职中管干部中有7人在14个社团兼职,在职党组管理干部中有144人在200个社团兼职。科技部将根据中央关于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并严格规范管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要求,抓紧开展退(离)休领导干部社团兼职清理规范工作;目前离退休干部局及各事业单位已启动了此项工作,按规定明年1月向中组部报送清理规范情况。
三是规范在职干部兼职行为。在清理干部兼职的基础上,结合科技部工作实际,正在研究制定干部兼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科技部机关工作人员和从事科技项目管理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不准承担或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不准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验收工作并领取报酬及各种费用,不准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研究论文、著作、专利等署名,不准作为国家科技奖励的候选人参与评奖,不准收受国家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和国家科技奖励报奖单位礼金、购物卡、吃请、旅游和娱乐健身活动等。严格规范在职干部兼职行为,从严管理干部。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
四是加强对科技部主管社团的监督管理。依据社团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从严管理科技部主管的社团。在社团管理体制改革完成前,将不再申请成立新的社团,对没有实质性活动的社团,依法依规清理撤销。严格监督社团,落实离退休干部最多只能在一个社团兼职,且不得领取报酬;每年底在社团兼职人员要报告兼职工作情况等有关规定。科技部主管的社团不得与部属事业单位合署办公,不得使用委托管理单位的房产,不得申报科技部管理的国家科技项目。重点加强对社团的审核工作,社团年检时要求提交当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兼职人员情况和取酬情况、开展活动情况等。依据年检审核情况,每年选取部分社团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求委托管理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指导,并且将社团管理纳入科技部委托管理单位领导班子考核。
五是对中国高新区协会进行清理撤销。2011年,科技部清理撤销高新区协会地方科技部门的会员资格,并退还已收取的会费。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央巡视组的要求,尽快清理和依法撤销高新区协会。
3.关于部分展会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问题。
一是机关服务中心不再直接委托豪志会展公司承办展会。严格执行公开招标规定,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确定展览承办单位。凡单项金额超过120万元的,必须公开招标;50万元以上的一律不得直接委托,必须采用竞争性谈判、邀标、公开招标等方式公平合理确定承担单位。豪志会展公司投资方机关服务中心、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已商定,拟将豪志会展公司转由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所属企业万方数据公司为主管单位,面向市场开展专业化会展服务经营。
二是加强展览规范管理。针对科技部展会过多的问题,要进一步进行清理,减少展览展会数量,加强管理和监督。除科技部经批准主办的展览外,其它一律不给予经费支持。研究制定《展览展示专项管理办法》,对展览申请、经费安排、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流程和责任予以明确细化,加强对展览专项安排和经费申请使用的监督管理。从严核准各类会展,经批准安排年度展览任务时,明确要求各牵头组织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认真履行招投标程序,加强展览的管理。
4.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针对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针对2013年有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和超标准列支会议费问题,部党组修订完善了《科技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和《科技部会议管理办法》,加强会议管理。今年以来,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会议数量、会议规模、会议预算。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
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对于机关超编的11辆公务用车,其中离退休副部级领导干部用车7辆,按照中央正在制定的省部级领导干部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2辆为新任职的2位副部级干部配备的,将尽快向国管局办理入编手续;其中2辆纯电动汽车为国管局统一组织的国家机关推广试用车,将按国管局规定进行处理。对长期包租的4辆外事接待用车,全部清退。今后,外事接待用车,根据外事计划,按规定向社会租车。
三是进一步加强出国(境)团组管理。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科技部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认真解决出国(境)团组在外超时间超经费问题,严格控制出访时间、人员和经费。按照“因事定人”和“控制总量”的原则,制定年度出访计划。加强因公出访全流程管理,实行出访公示制度,杜绝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及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以及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等情况,严格控制双跨团组。每个出国(境)团组任务完成后,都要及时提交出访任务情况报告,并加强监督核查。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并结合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科技部党组将集中做一次整改情况通报,问题要具体,责任要明确,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民主集中制方面。
针对关于班子存在民主有余、集中不足,议而不决、效率不高,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顶层设计方案和科技部“三定”方案工作进度滞后的问题,科技部党组要加强民主集中制,加强集中统一,提高议事效率和执行力。
一是加快制定创新发展战略顶层设计方案。今年,科技部成立了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具体负责起草工作。党组多次开会专题研究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顶层设计工作,部领导还分别牵头对创新驱动发展若干重要问题进行了研究,形成9份专题研究报告。建立顶层设计工作咨询机制,组建了科技界、经济界、产业界相关专家的咨询专家组。咨询专家组已召开三次会议进行研讨,提出了咨询意见。国务院领导先后几次主持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8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科技部和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思路的汇报。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正在抓紧对顶层设计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是加快制定科技部“三定”方案,推动职能转变。经过与中央编办反复沟通和协商,科技部认真研究职能调整和机构设置工作,8月22日部党组会深入讨论初步形成了科技部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方案已报中央编办审批。科技部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重点加强统筹协调、战略规划、政策法规、管理监督、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要从根本上改变忙于审批项目的状况。
三是加强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问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党组集中力度,增强班子团结和整体合力。加强民主政治协商,推进民主政治在科技部的实践。对部党组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督察督办,发扬“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
(三)选人用人方面。
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和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部党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按照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有关制度。
一是完善干部选拔方式。针对出现的干部提拔未按要求进行民主推荐的问题,今后对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履行民主推荐程序。扩大正局级非定向民主推荐谈话范围,从部领导扩大到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并于今年6、7月份开展了正局级领导职务非定向民主推荐工作。针对2010年以来查处的8名司局级干部中有3名属于“带病提拔”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任前全面考察,对在多个岗位任职的干部,要进行延伸考察,认真核查干部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加强廉政考察,事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了解信访举报、巡视以及驻部组局和机关纪委掌握的情况,凡有不廉洁问题的,一票否决。
二是积极消化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对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配备两名正职问题,现港澳台办主任明年3月到达退休年龄,届时该职位将由合作司司长或副司长兼任,今后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按规定只配备1名正职领导。通过退休、转岗等方式尽快消化未参公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配备的15名司局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今后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将不再新配司局级非领导职务干部。
三是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针对对直属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指导监督不够问题,我部正在制定《科技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要结合年度考核、巡视等工作,对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干部人事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对离任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行选人用人工作职责检查。
四是清理过多借用人员并加强管理。针对借用人员过多、有的时间过长问题,今年科技部成立了规范借用人员管理工作小组,对借用人员进行了集中清理,共清理借用人员114名,借用超过2年的人员6月底已全部终止借用并进行了公示。同时,修订出台了《科技部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按此规定审核管理借用人员。
五是推进干部交流轮岗。部党组将结合实际,从严落实干部交流轮岗有关规定,处以下公务员在同一处室连续工作满10年、局级公务员在同一司局连续工作满15年、担任同一领导职务10年以上的均应安排交流。科技部将结合此次“三定”方案制定职能调整工作,加大处以上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交流力度,积极推动跨司局、跨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轮岗。加快研究制定关键岗位干部交流办法。
(四)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方面。
针对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科技部会同财政部起草了《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已于今年由国务院以国发〔2014〕11号文正式印发。国发〔2014〕11号文件对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问题作了全面的部署。当前加强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关键是贯彻落实好国发〔2014〕11号文。
1.关于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
针对科技管理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虚报冒领科研经费以及贪污、侵占、挪用的问题,要加大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的力度。
近年来,科技部通过结题验收、专项审计、巡视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对科研经费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了许多问题,但处罚力度不够,没有起到震慑、教育警示作用。今年按照国发〔2014〕11号文件要求,加大查处力度,对2013年度科技经费和项目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汇总研究处理,对检查发现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对20多家科技经费使用违规违纪情况较重的单位,约谈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告诫,督促履行法人责任,认真整改,加强管理。7月25日,对2013年以来发现的4起严重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典型问题(北京惠众实科技有限公司参与科技支撑计划“成型燃料产业链技术集成与村镇集中供热示范”课题中使用大量假发票列支科研经费的问题;大连三维传热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科技支撑计划“城市生态化公共照明与低碳建筑技术研究及示范”课题中提供虚假财务资料、挪用科研经费的问题;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浙江大学
院、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及上海交通大学
技术学院共同参与的“农业生防微生物制剂的合成与作用机理及定向改造”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违规问题;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讯工程学院承担的国家863计划“CPON关键技术研究与系统设备研制”课题、电子工程学院承担的支撑计划“城市安全生产风险动态监管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课题、信息与通讯工程学院承担的国际合作专项“中芬基于LivingLab的智慧设计创新网络平台研发与应用示范”课题、网络技术研究院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的863计划“新一代业务运行管控协同支撑环境的开发”课题中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向社会进行了通报。
2月14日党组会审议了本年度科研经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决定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和项目监管检查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今年的科研经费巡视检查和科研项目专项审计工作,派出了6个巡视组50多位专家对11个省(市)的79家项目承担单位的158个课题开展科研经费巡视检查,同时委托7家会计事务所对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计300多个课题进行专项审计。科技部将对巡视检查和专项审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和深入核查,采取限期整改、停拨经费、建立“黑名单”、停止申报资格、移交司法等措施,加大对科技项目经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并向社会公告,发挥震慑和教育警示作用。
关于成都林海公司虚假发票套取和转移财政资金的案件,2011年4月,发现涉嫌严重违规线索后,科技部即组织力量进行了检查。2012年9月经中央纪委协调,科技部已将案件移送成都市检察院依法查处。2013年7月,我部追回了成都林海公司套取的经费1005万余元。
关于审计署2012年4月审计发现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问题,其中涉及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等人承担的由农业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承担的由环境保护部牵头组织实施的“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专项有关课题,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李澎涛、王新月(李澎涛之妻)承担的由卫生部牵头组织实施的“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专项有关课题,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宋茂强、邹华等人承担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实施的“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重大专项有关课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潘绥铭承担的由卫生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重大专项有关子课题。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科技部立即组织对上述5所大学7名教授是否承担科技部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情况进行了清查,立即停止了李宁等人承担的所有项目经费,并责成其法人单位进行整改,加强管理。同时,积极协助中央纪委、教育部、审计署和司法机关等进行认真查处。目前,共依法依纪查处了8人,其中陈英旭、宋茂强2人被依法判刑;李宁、李澎涛、王新月、王甫(李澎涛的博士生)4人被依法批捕;邹华暂不起诉;潘绥铭被行政处分。
今后科技部将积极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实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健全制度,严格管理。对在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使用方面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进行警示教育。
2.关于项目管理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针对项目立项审批权力过于集中、项目管理所有环节由一个司甚至一个处负责,评审专家库分散在各司处管理,透明度不够,存在一些操作空间,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管,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科技部结合“三定”方案的制度落实和相关管理办法的修订,进一步把项目管理的具体工作从机关司局转移到事业单位或地方科技主管部门。
一是完善项目指南编制机制。扩大项目指南编制工作的参与范围,项目指南发布前要充分征求科研单位、企业、相关部门、地方、协会、学会等有关方面意见,并建立由各方参与的项目指南论证机制;指南的编制发布和项目的组织实施要分开,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衔接的机制。今年863、973和科技支撑计划三大科技主体计划年度指南实现了统一发布,加强了计划安排相互间统筹,防止多头申报。
二是改革专家遴选和管理机制。推动形成公开透明的项目形成机制,今年863、973和科技支撑计划三大科技主体计划统一从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并公布了网络视频评审和会议评审专家名单,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对专家参加评审工作情况,如专家打分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客观记录,加强对专家行为的管理。要建立健全评审专家轮换、调整机制和回避制度,及时更新专家库,解决个别领域项目指南编制、评审、实施过于集中在少数专家的问题。加快建立统一的专家库,及时更新库中专家,专家由承担监督职责的单位随机抽取,解决专家分散在各司处既选专家又评项目存在选择操控空间的问题。
三是推进项目立项评审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从2011年开始逐步推行网络评审和视频评审,2014年全面铺开,对评审立项全流程实现信息化管理,让立项评审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加快建设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先实现科技部各类科技计划以及管理情况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在有关部门和地方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数据库基础上,按照统一数据结构、接口标准和信息安全规范,争取在2014年底前基本建成中央财政科研项目数据库,2015年底前基本实现与地方科研项目数据库资源的互联互通,建成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接受社会监督,并向社会提供服务。
四是推动项目管理流程再造,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按照“权责明晰、相互制衡、公开透明、痕迹可查”的原则,科学设计科技部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同管理主体的职责权限,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避免权力过于集中。通过制定“三定”方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科技部机关各司局不再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项目评审和实施过程的具体管理工作,将项目评审和实施过程的具体工作下放到相关事业单位或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加强各项监督职责,对项目评审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修订完善计划(专项)管理办法,明晰项目管理流程。制定部机关及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管理监督工作的行为准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项目立项、验收、成果和资金安排的信息,强化对项目审批权及管理权的社会监督。6月19日党组会研究通过了《科研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中违规违纪问题责任倒查工作流程》,研究制定了“一案双查”的有关规定,对科研经费和项目出现重大问题的,倒查科技部存在漏洞的相关单位及人员的管理责任,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的行为,若有则严格追责惩处,并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3.关于科研经费管理不够科学完善的问题。
针对科研经费管理不够科学完善、监管不力、违法违规和浪费易发多发的问题,按照国发〔2014〕11号文要求,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强化责任,严格管理。
一是加强对国发〔2014〕11号文的宣传培训。为确保文件得到贯彻落实,科技部、财政部组织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培训。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开展了专题研讨班、师资培训班,部机关培训、全国视频培训会、全国财政管理干部专题培训班,还在6大片区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培训7000余人次,涵盖了中央、地方科技和财政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的人员。还将对服务于科技管理的会计师事务所、咨询专家等进行培训。同时,科技部网站开设学习专栏,通过在线答疑等方式培训。通过广泛培训,帮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政策,准确执行政策。
二是加强经费管理配套制度建设。按照国发〔2014〕11号文件要求,目前正积极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央财政民口科研项目资金管理通则》、《中央民口科研项目资金核算指导意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和课题预算编报指南》、《科技部科技计划课题预算评估评审办法》、《国家科技计划财务验收工作规范》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民口)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这些配套政策的制定,将进一步统一中央民口科研经费管理,统一预算编制、预算评估、财务验收、会计核算以及成果管理。今明两年内陆续完成并发布实施。
三是加强法人责任。针对一些科研单位认为国家科研项目和经费是专家争取来的,任由项目(课题)负责人随便使用的情况,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项目实施单位法人、课题组负责人的责任。特别是要通过文件规范、宣传引导、监督检查、结题验收等手段,强化单位法人责任。法人要认真履行职责,规范项目(课题)责任人管理经费行为,加强管理,提供良好服务,真正把国家科研经费管起来,管好用好。
4.关于资金和设备闲置浪费的现象。
针对资金和设备闲置浪费突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加强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和设备利用率。
一是尽快解决国家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结转10余年未用问题。该专项基金本金规模7500万元,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基金当年产生的利息资助学术著作出版项目。经与财政部协商,拟改进管理方式,2015年度预算由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本金安排700万元资助学术著作出版,余下资金统筹用于科技相关工作。以后年度的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则纳入部门预算向财政部申请年度经费。科技部将会同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尽快修订《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和完善课题结余经费管理。按照国发〔2014〕11号文件规定,尽快制定有关办法,将单位科研信用与结余资金的回收或留用政策相挂钩,建立奖优惩劣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完成项目好、资金使用规范的单位,结余资金可按规定留给单位统筹用于科研活动。对完成项目不好,资金使用不规范的,结余资金全部收回。建立结余资金上缴的监督处罚机制,未及时上缴的要给予处罚,保证资金及时上缴到位。
三是提高经费审计质量,堵塞漏洞。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统一管理,建立对审计报告抽查制度,提高项目财务审计工作质量。制定出台《科技部科技计划(专项)财务验收规范》。建立统一的财务验收工作规范和评价标准,确保验收的质量。
四是着力推动科研设备仪器开放共享。深入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网建设,搭建平台,汇集各方资源,为企业和科研人员提供更为优质的共享服务。研究制定《关于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若干意见》。编制发布《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目录》,做好科学仪器设备利用共享信息公开。发布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利用共享指数,强化公众监督。
5.关于一些科研项目成果弄虚作假的问题。
巡视组指出的一些科研项目成果弄虚作假,有些科研成果使用其他科技成果充抵的问题,这是2011、2012年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2012年以来,科技部进行了治理,有的典型案例也进行了通报和向社会公开曝光,但力度不够,这种现象仍然突出,对此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整改:
一是加强查重工作,防止重复申报。2012年以来,科技部863、973和科技支撑三大科技主体计划逐步实现了指南同步发布,以防止我部三大主体计划之间出现多头申报、重复立项、研究成果互相充抵现象。今年以来,利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科技部管理的科技计划审查工作和查重工作。在申报2015年度项目中,利用查重机制发现,因存在重复申报等问题,有13%的973计划项目没有通过审查;有近20%的高新技术领域项目没有通过审查。
二是厘清各方职责,加强结题验收。严把验收关,防止走过场。根据不同类型项目创新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用户测试等方式,项目专员的全程跟踪意见在验收时要充分体现。对重点项目加大现场考察比例,组织由财务专家和技术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现场考察。将验收过程、验收意见、验收结论纳入专家信用管理体系,推动验收专家“敢负责、负好责”。验收结果及任务完成情况要纳入国家科技报告,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项目组织实施单位的责任。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课题验收由项目组织单位负责,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的责任主体为工信部、环保部、住建部、卫计委、农业部、能源局、北京市和上海市等牵头组织单位,都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把关。科技部要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指导,严格抓好验收抽查。2012年科技部组织专家对已验收的7个重大专项46个项目(课题)进行了抽查,对5个课题存在成果充抵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要求重新验收。今后进一步加强对验收项目的抽查,对于验收文件、资料、数据、成果不真实,弄虚作假的,要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并建立“黑名单”制度。每年各组织实施单位都必须提交应结题项目的验收情况报告,及时清理应结题验收项目,对逾期未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要建立清单,查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三是明确考核指标,推进信息公开,严格项目课题成果管理。项目批复和签订课题任务书时,明确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必须可量化、可检测、可考核;要求课题支持形成的技术、产品、专利和标准等成果必须标注资助来源及项目编号。修订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对项目立项评审实施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做出明确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后评估制度。实施验收前公示,将项目课题验收材料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加强相互监督。积极推进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对2006年以来已结题验收项目课题报告进行回溯收集,以后通过验收的项目课题必须按时提交报告,对不提交科技报告的不允许其再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目前经过试点收集已有3万份科技报告向社会公开共享资源,并接受社会监督。
6.深化改革,建立科技资源统筹协调新机制。
现有科技计划在体系布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总体绩效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多头申报项目,分类资助方式不完善,突出表现在科技计划碎片化和科研项目取向聚焦不够两个问题上。按照中央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精神和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具体要求,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起草优化整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方案。通过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和工作小组,深入研究、查找问题,提出了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战略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举措,并对优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整合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了整体设计。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意见,并书面征求了50个部门(单位)的意见。9月中下旬,国务院领导听取了汇报,国务院科改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门研究。9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9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进行了审议。
中央要求,要彻底改变政出多门、九龙治水的格局,坚持按目标成果、绩效考核为导向进行资源分配,统筹科技资源,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构建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计划体系和管理制度,以此带动科技其他方面的改革向纵深推进,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立一个好的体制保障。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宏观管理,不再直接具体管理项目,通过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立决策、咨询、执行、评价、监管各环节职责清晰、协调衔接的新体系。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科技创新规律,构建新型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体系,避免重复申报和重复资助。科技布局上既要注重全面布局,也要讲究重点突破、非对称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形成聚焦重点任务配置资源、集成攻关的新体制。
科技部将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讨论提出的意见,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贯彻实施方案,作为主责部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确保改革改有所进、改有所成。
三、认真处理信访举报问题,严肃查处干部违纪案件
4月28日至6月24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向驻部组局分批移交信访举报共36件,其中涉及科技部系统干部共23件、涉及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问题共5件、涉及干部管理问题共4件、涉及其他方面问题共4件。要求科技部和驻部组局抓紧进行处理并将结果报中央巡视组。7月9日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时要求科技部认真办理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
科技部党组和驻部组局对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加快办理。王志刚书记专门听取了核查情况汇报。驻部组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和线索进行了集体研究梳理。按照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的不同类型,有针对性地提出调查核实意见,按程序报告科技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后,通过组织调查和核实取证、函询、约谈相关人员,以及调阅资料、项目经费审计检查等多种方式,对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
截止目前,巡视组转来的36件信访举报件,29件已办结,还有7件正在核查和处理。专项巡视期间,驻部组局先后向巡视组报文22次,及时将信访举报件的核查情况进行了报告。专项巡视期间,驻部组局还收到中央纪委信访室转来信访举报共17件,科技部和驻部组局立即组织进行了核查,向巡视组汇报了有关情况。到目前,已办结14件。我们组织力量对2件反映有突出问题的信访举报件或线索进行了重点核查。
一是对科技部火炬中心一副局级干部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专项巡视期间,中央巡视组收到署名反映其长期与某女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问题的举报信。经过立案调查,问题属实,属于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情节比较严重。5月21日科技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党纪上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政纪上给予撤职处分。
二是对高新司一正处级干部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占用私企小汽车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中央纪委信访室转来举报其长期占用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的北京某公司小汽车的信访举报件后,经立案调查,举报问题属实,特别是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三令五申提出严格要求后,其仍然顶风违纪,对其违纪行为不主动进行纠正,直到其问题被人举报后才退还车辆和相关费用。其行为违反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节较重。9月4日科技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党纪上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政纪上给予撤职处分。
今年以来到8月底,驻部组局还收到信访举报114件,都进行了认真梳理和调查核实,已办结95件,其余19件正在抓紧办理。
部党组、驻部组局已于9月22日发文并在9月23日部加强机关党建会议上将上述查办的两起违纪案件,在科技部系统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根源,健全和完善科技经费和项目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权力制约监督。
四、进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目前,科技部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有些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有些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措施,整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还有些问题复杂涉及面大,存在体制机制障碍,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破除障碍,建立新体制新机制来解决。部党组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抓紧整改工作,着力提高抓大事谋长远解难题的能力,积极推动科技改革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一是坚持不懈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整改落实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进度紧抓不放,部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督促各项整改工作的开展,各位部领导按职责分工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二是坚持把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整改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通过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机制。加强责任追究,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实施“一案双查”。改进巡视工作,重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体制机制。
三是以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要将巡视整改工作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年度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整改。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做人之道,恪守规矩,清正廉洁,敢抓敢管,嫉恶如仇,营造风清气正“干事谋发展”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整治出国(境)、会议、公务用车、展览等方面的违纪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要严明组织纪律,严格党内生活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一把手的“书记”意识,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好干部标准,改进完善选人用人方法,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
五是以整改落实为动力,进一步推动科技工作各项重大任务。要把中央交办的研究制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顶层设计方案作为首要任务积极推进,加快提出具体方案报中央审定。加强国发〔2014〕11号文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对违规违纪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加快科技部“三定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深化改革,强化规划统筹、政策制定、执行监督和绩效评估,抓重点、谋长远,开创科技改革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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