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日前报道称,贵州大学体育教学部部长刘炜和副部长邱勇被举报“存在严重剽窃他人成果的行为”。贵州大学回应称,相关的调查工作要等到学校开学之后才能全面展开,调查结果预计也要10天左右才能出来。
恕我直言,这篇报道之所以能引起大家关注,与其标题“贵大体育教学部两负责人同陷‘抄袭门’”很有关系。假如不是具体到“两负责人同陷”,而只是两个普通教师,或者单是一个“负责人”,这件事就可能归入一般的学术抄袭事件。而一般的学术抄袭事件,已经越来越难以引起人们的关注。
搜索一下关键词“学术抄袭”,我们可以轻松找到近300万个词条。环顾近年来媒体关于抄袭事件的海量报道,我们甚至会感到审丑的疲劳和批评的词穷。中国科协此前发布的一份“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显示:近半数科技人员认为当前学术不端行为是普遍现象,过半数科技工作者表示确切知道自己周围的研究者有过至少一种学术不端行为,有相当比例的调查者对学术不端行为持宽容态度。
一位学者的态度很有代表性,他在评价某地教师抄袭事件时,摇头说“这样的事情太多了”。事情太多了,见怪不怪了,这恰恰是最令人担忧的地方。对学术抄袭这类操行失范的现象感到习以为常,这种“审丑疲劳”比学术抄袭本身更加可怕,它所造成的危害甚至超过100次抄袭事件的总和。
理想的学术生态应该是这样的:所有学者都潜心于自己的研究,一旦出现抄袭现象,就无可避免地招致群起指责,最终付出相当的代价。在一些国家,抄袭是绝不会被容忍的。德国前国防部长古滕贝格和匈牙利前总统施米特·帕尔都因“抄袭门”而辞职。而在中国,这样的事情不可想象。贵州大学体育教学部的那两位教师即便被认定论文抄袭属实,大概也不会有如此严重的后果。这也许正是我们要反思的地方。
在很多时候,学术抄袭不仅不被看做极严重的问题,反而常常被解读为制度的、社会的问题。实际上,这归根到底还是个人操行的问题。要“遏制学术抄袭之风”,当然要在法律、制度、机制等方面有所建树,但更重要的是重塑“抄袭非常可耻、抄袭十分丢人”的朴素认知架构。一方面,舆论对任何一起学术抄袭现象,都应该零容忍;另一方面,每一个为学者在做学问、写论文的时候,都应该把“抄袭可耻”前置于撰文之前。
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学术抄袭是极其严重的、不能容忍的问题”这一常识必须普及化。只有这样,涉嫌抄袭的教师才不会有恃无恐,相关高校才不会非要“等到开学再处理”,我们的媒体才不至于非得挖空心思寻找足以引起人们关注的“新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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