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雪
当前科学技术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的驱动力量,科技自身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科技创新速度加快,复杂性增强,主体多样化,对于科技创新的组织模式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科技成果服务于经济社会,要经历从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产业化和商业化的各个阶段,这一过程涉及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服务机构、消费者乃至政府部门等各类主体。特别是那些创新颠覆性强、涉及主体多、产业链长、受益面广的技术创新,不但需要多机构、多部门、多企业等的配合,而且需要这些创新主体能够自觉围绕目标,有机协同,才能产生合力,实现协同创新。
从国际上看,当前的科技创新已经从单一主体的线性模式逐渐转向非线性的开放式模式,网络式创新、底层创新、众包式创新等逐渐浮出水面,成为科技创新组织的新模式。新的创新模式重在协同,目前已经形成4种协同模式,即供应链互补型整合模式、资源共享型整合模式、优势互补型整合模式和蛛网辐射型整合模式。
这4种模式中的协同机制可以分为两类,分别是利益驱动机制和生态平衡机制。其中前两种起作用的是利益驱动机制,后两种发生作用的是生态平衡机制。
目前我国各个地方的实践也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些协同创新的好经验,归纳起来可分为以下4种形式:政府直接组织、建立工业技术研究院、成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通过技术扩散形成协同创新体系。其中前三种是利益驱动机制在发挥作用,后一种是生态平衡机制在发挥作用。
政府直接组织。由政府牵头,将各类创新主体纳入到创新链条上来,从源头上促进合作。如广东省从2006年开始,以制定实施产业技术路线图为结合点,沿着“市场需求分析→确定产业目标→技术壁垒分析→凝练研发需求→整合科技创新资源”这一路径,研究找准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并组织重大科技攻关,努力推动与产业链的融合。该省并以实施省部产学研合作为切入点,从项目立项开始就把企业的技术需求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创新攻关结合在一起,在项目完成时其成果就直接应用于生产或产品上,使市场需求的拉动力与科技创新的驱动力目标一致,协同用力。
成立非政府组织的工业(产业)技术研究院,搭建创新平台。各地成立的工业技术研究院,在整合区域科技资源、攻克区域产业共性技术与关键技术、转化科技成果、孵化具有潜力的新兴企业、搭建技术评估与转移服务平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如陕西省建立了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6家工业技术研究院,已经形成了1个综合性研究院和5个专业性研究院的布局;重庆市整合10个相关研究院所的资源,以成果转化和公共服务为重点,以资源共享为特色,大力发展重庆科学技术研究院;深圳光启研究院作为“民办公助”的民营研究院,是由政府、产业界和金融界共同支持的公益性、非盈利性科研机构,在技术前期研究开发阶段,具备公益性研究机构职能,而一旦技术成熟进入产业化阶段,则演化成为一个集研发、技术交易、产业孵化和投资为一体的产业化平台,可以剥离、衍生出一系列产品群和企业群,通过协同方式,促进了经济和科技的有效结合。
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自2008年底科技部等6个部门颁布《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以来,第一批成立了钢铁、煤炭、化工、农业4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012年又批准了39个,目前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已经覆盖到主要行业。技术创新联盟形成协同创新的主要做法包括:围绕特色产业,通过优势企业牵头建立联盟;采用课题负责人和工程项目经理复合制,促进科研和生产的紧密结合,确保成果及时转化;组建创新网络服务平台,创造机会促进网络上节点间主体间的互动,提供对企业员工的技术和知识培训、专业设计、咨询和知识服务等等,打造创新集群。
技术扩散形成的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在区域创新网络中,创新主要体现为组织间知识互动所产生的网络式创新。区域内频繁的知识转移和技术扩散能够有效促进创新协同的产生,一个或几个企业的优异表现能够激励周边的追随者,并实现良性循环,促进协同创新。研究表明,降低创新的固定成本和技术扩散成本,鼓励差异化的技术创新策略,提升技术需求意向和技术购买能力,是加强区域协同创新能力的关键。
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背景下,重大创新过程越来越依赖跨区域、跨国界、跨学科、高度互动、网络化的创新体系,单纯依靠利益驱动而形成的协同创新机制,已经逐渐被更能激发创新潜力的生态平衡机制所影响和改造。创新生态已经逐渐成为创建实现产学研用互动,激发创新成果的创新环境的重要理论依据,而其中有关共生和协同方式的研究,必定会为营造科技创新的有效环境体系形成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借鉴。
(作者系中国工程院办公厅政策研究处高级工程师)
《中国科学报》 (2012-07-12 A3 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