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内蒙古环保厅获悉,到今年年底,该自治区未完成年度考核任务的地区不再新批和验收涉重(重金属)建设项目,并不再予以中央和内蒙古财政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
据悉,内蒙古环保厅于2011年实施了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确定规划项目109个,计划总投资23.46亿元。
今年3月,自治区政府与各盟市签订“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责任状,要求到2012年年底,全区完成“十二五”规划项目的30%以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削减任务完成30%以上。同时,严格实施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涉重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对重点区域地表水、大气、地下水、土壤等开展跟踪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杨雄飞 张林虎)
《中国科学报》 (2012-06-04 A4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