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
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明确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医闹、号贩等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七种行为予以处罚,乃至追究刑责。(5月2日《京华时报》)
医疗纠纷是一个带有共性的社会问题。卫生部、公安部联合治理医闹,保护医护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无可厚非。也不可否认,警方重拳打击医闹对防止医疗纠纷事态恶化具有积极作用。
但是,如果不疏通医疗纠纷制度出口,完善患方权利救济渠道,重建医患双方信任,依靠重拳打击医闹的高压手段应对白热化的医疗纠纷,犹如抱薪救火,恐怕事与愿违。
换个角度看,如果医生多些职业道德与救死扶伤精神,患者的利益得到维护,医疗事故鉴定做到公平公正,过激维权的患者也会大量减少。因此,医患矛盾激化的症结主要在于,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不完善,患者维权遇到瓶颈。
所以,处理医疗纠纷,需要警察为医院保驾,还要给患者提供表达诉求的便捷平台,在医院与患者之间找到一种公允的平衡力量,这才是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只有在第三方力量的作用下,医患关系才能公平博弈。
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协调机制,可以给那些不信任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嫌司法途径麻烦费事、花费大的患者一方,提供了制度出口与表达平台。独立于医疗机构之外的第三方医疗纠纷协调机制,在医患之间建立了缓冲地带,避免了医患矛盾激化升级,在公正性方面,比警察保护医院更易得到社会认同。而且通过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为调处医疗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能使医患矛盾解决方式趋向柔和。作为专门的公益运作机构,也有利于降低患者维权成本,提高医疗纠纷处理效率。无论对处于弱势的患者,还是对疲于应付医闹的医院,完善第三方调解机制比单纯重拳打击医闹效果要好得多。
《中国科学报》 (2012-05-03 A1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