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玉 朱振岳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2-12-29 1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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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浙异地高考方案2013年起实施
 
辽宁省政府办公厅12月27日印发了《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辽宁省参加中考和高考实施方案(试行)》。根据方案,在辽宁省参加高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辽宁省户籍,在辽宁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这一方案将于2013年起实行。
 
方案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学所在地参加中考,与所在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凡在辽宁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在辽宁省报名参加高考。据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辽宁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由所在市、县(市、区)招生管理部门会同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由于辽宁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所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将补报名。由于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已经开始进行,2013年辽宁省不能接受随迁子女艺术类考生报名。
 
辽宁省要求考生以签写《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的形式对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有关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
 
另外,为社会广为关注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江就地升学政策也于12月28日正式公布,并确定于2013年开始实施。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对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江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条件予以明确。
 
浙江省规定,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或符合浙江省流入地初中升高中条件,进入浙江省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并取得在浙江省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符合浙江省高考报名的其他条件,从2013年起可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具体要求,从高一年级开学时就在浙江省高中阶段连续学习,在省电子学籍系统进行高中电子学籍注册且按规定完成高中学业,中间不中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高考报名时间和办法与本省籍考生相同,随迁子女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与浙江省户籍学生享受同样政策待遇。
 
截至2011年年底,在浙江省就学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超过120万人,其中外省籍占81.9%,九年义务教育占96.7%。在全国各省区市中,浙江安排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总量居第2位,仅居广东之后;所占比重居第3位,仅居上海、北京之后。为此,浙江省教育厅表示,将积极而有条件地推进随迁子女在浙江平等接受教育,并认真做好相关管理等配套工作。
 
据悉,近年来,浙江省高考录取率基本保持在85%左右,实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政策后,浙江省将根据外省籍考生增加情况,加强与教育部、兄弟省市和有关高校的协调,适度增加高校尤其是高水平大学的年度招生计划,以保证全省高考录取率的相对稳定,努力使本省籍学生和外省籍学生在浙江共同享受不断进步的良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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