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话题:高校奖学金制度
■本报记者 彭科峰
一届之差,中国政法大学2011级研究生竟然发现,自己的奖学金少了近7000元。在和校方多次交涉无效后,12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78名法律硕士研究生集体向北京市昌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补发奖学金。一时间,以培养法律人才著称的中国政法大学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面对学生的疑问,中国政法大学官方表示,此问题系因教育部调整当年研究生相关经费拨款,学校无力承担所致,但并未出示相关文件。此举招致学生不满。12月14日,校方公布了补评奖学金的方案,称将重新对2011级342名法律硕士研究生2011~2012学年度的奖学金进行补评。
多名专家认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很难认定中国政法大学在此事件中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但当前中国高校普遍存在研究生奖学金分配不均、数额过少等现象。《中国科学报》记者调查发现,在部分高校,导师决定奖学金权力过大、奖学金“奖贫不奖优”的现象屡见不鲜。中国科学院政策所研究员、中国科技大学教授王铮更认为,此前取消公费研究生后实行的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存在巨大弊端,对于贫困学子的补助力度不够,亟须更科学合理的方案出台。
法律研究生的愤怒
12月12日,一份名为“中国政法大学2011届全体法律硕士研究生起诉政法大学”的起诉状在微博上疯传。
“法律硕士研究生起诉母校”的话题迅速引发各界关注。根据这份起诉状的描述,共有78名研究生发起这场诉讼,原因在于“和2010、2012届入学新生相比,2011届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少了近7000元”。
“要不是好几次和学校协商没有结果,我们也不会起诉。这次的行动就是要唤起学校对我们的重视。”大杨(化名)毫不忌讳地向《中国科学报》记者介绍,“自己本来就是学法律的,现在还要起诉母校维护自己的权利,确实有些讽刺。”
研究生们的不满来自2010年9月份发布的《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科学报》记者查询到,“招生简章”中第九项关于奖学金的陈述显示,“新生享受奖学金的比例为录取总人数的70%左右;2010年新生奖学金金额为人民币9000元(中欧法学院新生奖学金金额详见中欧法学院网站),2011年新生奖学金金额待定”。
文件还称,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成绩优秀的(实际操作中约占70%)可以享受新生奖学金,二年级、三年级时根据前一年在校综合表现,评定当年的奖学金,即优秀学生奖学金。
除招生简章之外,中国政法大学还曾发布《中国政法大学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纲要》,其中称,“研究生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科研资助的范围,一般应占奖助范围80%左右”。
“这两份文件给我们的感觉是,2011年的新生奖学金应该和上一届基本一致,或者差别不会太大,顶多降低个一两千元。”大杨这样认为。因为家境一般,他当时还犹豫再三,“毕竟首都的消耗很大”,但出于对政法大学的仰慕,他还是选择进入法律硕士学院就读。
但2011年5月30日,中国政法大学在新生报到通知中告知考生,新生奖学金由去年的9000元下调到2000元。这让学生开始感觉情况有些不对。
2012年1月,中国政法大学出台了新的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据大杨介绍,2011级研究生的一、二、三等奖奖励金额分别为9000元、5000元、2000元,总获奖比例不超过24%。“这意味着78个人当中,还有将近20人不能够获得奖学金,需要缴纳学校有关费用”,学生们认为,学校这一做法和之前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不符合。
让大杨等人更加不解的是,同是一个学校、一个专业,2010级的奖学金比他们高,分别为12000元和9000元,70%的人基本能够获得奖学金。比他们晚一年进入政法大学的学弟学妹们获得的学校奖学金和2010级差不多。“为什么就我们这一届的学生奖学金特别少?”
研究生起诉母校
感觉自己的权益受到学校无视和侵犯后,大杨这批专业学位研究生试图和学校进行交涉,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2011年9月和11月,中国政法大学两次组织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据研究生们介绍,11月1日的座谈中,校领导解释,奖学金减少是由于教育部组织部属高校开会,取消了2010年和201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拨款,2012年又恢复拨款。校领导称,会向学生出示教育部关于取消拨款的文件,或提供当时的会议记录等相关依据。同时强调,虽然2010年取消拨款,但学校坚持原来的奖学金比例,不过到了2011年学校已难以负担相关费用。
“但会议开完就完了,之后再无下文,也没有给我们看教育部取消拨款的文件,或者当时的会议记录。”大杨等人表示,在感觉协商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他们决定起诉母校。
有研究生表示,10月23日,他们向教育部申请公开了《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2009年颁布)。该文件中,教育部要求部属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他们据此认为,从文件来看,教育部一直支持专业硕士生的发展,如果之前有给研究生的拨款,没有依据表明教育部会突然取消。
实际上,《中国科学报》记者查询到,中国政法大学因为奖学金等学生补助引发的争议并不止这一起。
2012年10月,就曾有学生在法大BBS上表示,怀疑校方截留了学生们的普通奖学金。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提高中央部委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的通知教财函[2011]23号》规定,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月200元、220元、240元统一提高到500元。各校对硕士研究生发放普通奖学金时,原则上可按上述标准向下浮动100元,由学校集中掌握,用于提高部分特殊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标准、鼓励优秀学生,或对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发放部分报酬等,具体办法由学校自定。
该学生表示,截留之初补助的标准是200多元,2011年国家发放的补助标准提高到500元,但中国政法大学并未在给学生的补助上“有所反映”,也未对转作奖学金后剩余部分钱款的去向承担一定的说明义务,令人产生学校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怀疑。
学校称将补足奖学金
11月前后,大杨等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共有78名学生参与到此次起诉行动之中。他们认为,中国政法大学在招生中,对奖学金采取了列举和模糊说明的方式处理,影响了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12月12日上午10点, 6位研究生代表带着78份起诉书前往昌平区人民法院。
在起诉书中,研究生们提出三点要求,法院依法确认学校201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未公布奖学金具体政策的行为违法,并依照不低于201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标准补发2011级的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取消“未按时缴纳学费,不得参与奖学金评奖”的规定。
据了解,研究生提起的是行政诉讼。此举是为了让学校举证,“否则打民事官司的话,我们不好举证”。但昌平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当场拒绝学生的立案申请,理由是中国政法大学是事业单位,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
但研究生们对法院的这一行为表示质疑,他们认为高校作为行政诉讼主体有例可循,北京大学等知名高校都曾被学生提起行政诉讼并被法院立案,中国政法大学作为国家出资的事业单位,有制作和发布招生简章的行政权力,并能独立承担责任,具备行政诉讼主体的资格。
双方交涉后,法院接待人员让学生们留下一份诉状,但未明确说明是否能够立案。
《中国科学报》记者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有关科室取得联系。工作人员承认,2011级的研究生的奖学金的确出现过调整,其他情况不便透露。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方面的说法,他们认为,学生起诉母校是合法权利,并无不当。对于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表述,新闻中心的工作人员对外表示,2011年制定简章时,教育部的相关政策尚不明确。确认拨款取消后,学校参照周边院校的制度,制定了新的奖学金政策。学校拨出学费总额的10%给2011级的学生们作为奖学金。此外,研究生的培养经费主要来自学生缴纳的学费及教育部门的拨款。一旦拨款取消,要想维持原有奖学金标准便需要从学费中扣除更大比例,用于其他教学培养的经费便会缩水。
“法院和媒体都会就此事联系学校,相信对这件事情能够有所推动。”大杨表示,他们已经获知,学校将会调整2013年的奖学金分配方案。
12月14日,《中国科学报》记者了解到,中国政法大学已经公布了补评奖学金的方案。学院官网文件显示,校方将重新对2011级342名法律硕士研究生2011~2012学年度的奖学金进行补评,奖学金金额与2010级一致,覆盖比例提升到65%。此外,学生们透露,原来获得新生奖学金的同学也将补发7000元奖金。
记者还了解到,政法大学还于16日公布了新的《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学校将不再区分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奖学金覆盖比例均明确为70%。
此前根据校方的解释,2011年,由于教育部暂停拨款,按2010年标准发放奖学金需要拿出学费的80%,因此才调整奖学金。2012年,国家将国民收入的4%投入教育,2012届入学的新生恢复了原来奖学金标准。校方也表示将向教育部报告,以取得证明当年拨款取消的有关证据。
但教育部财政司高教处的工作人员对外表示,国家从2009年开始扩大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这期间并无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拨款,一直到2012年才有拨款。政法大学之前的奖学金是校方行为,取消拨款说法不够准确。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涛认为,仅仅相差一届,奖学金的数额却相差7000元,这对于囊中羞涩的学生而言不是一笔小数目。中国政法大学这些研究生的行为值得鼓励。这起诉讼的目的并不在于获得7000元奖学金本身,而是在于案件之外,“利用这个诉讼再来测试一下有关大学可否作为行政诉讼的主体,推进司法的创新和法律的修改”。
杨涛还认为,这场诉讼也有望推进高校的财政公开。财务公开是建设法治和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所以,财务公开不仅要从各个领域全面突破,也要纵深推进。研究生们从要求学校拿出教育部取消拨款的证明这样一个细微之处入手推进高校财政公开,有助于高校法治和社会进步,是纵深推进财政公开的具体体现。
研究生奖学金制度亟须调整
《中国科学报》记者从北京多家高校了解到,大学奖学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相关部门拨款、大学自掏腰包和社会捐赠。其中,国家奖学金为最高荣誉奖学金,统一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各高校学生所获得奖学金数额的差异主要来自于各高校自身设立的奖学金制度和社会冠名捐赠的奖学金数额。
多名教授向《中国科学报》记者指出,在政法大学研究生起诉母校的背后,凸显的是当前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的诸多乱象。自从2009年前后,国家推动新一轮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逐步在全国高校取消此前的公费研究生,对研究生全面推广收费制度,取代以分三六九等的奖学金制度后,这一政策一直争议不断,饱受学界非议。
“以前的研究生分公费生、委培生是有一定合理性的。从我的经验看,实验的全面收费、分级奖励的政策存在众多问题,有些做法不适合中国国情,严重加大了普通群众家庭经济压力,需要作出调整。”王铮对记者这样表示。
一名曾在上海市某知名“211工程”高校任教多年的教授杨成(化名)向记者介绍了现行奖学金制度的弊端,“实际上,奖学金分等级以后,最困扰的是大学的研究生导师。给谁不给谁,怎么给,这都是问题,给老师们造成了很大的负担”。
杨成介绍,以他个人经历为例,该校最高等级奖学金能达到12000元,如果将这笔钱给予一个学生,确实能帮助他解决问题。但问题是,很多时候这笔钱会分为好几笔,平均分配给两三个困难较大的同学。“名义上是一个人得了,但实际上得到名誉的人分的钱可能只有一半。而三等奖学金每年只有两三千元,连缴纳学费都不够,不可能对学生有补助作用。在某年的评奖中,有三个学生基本都符合条件,其中一个女学生,学习成绩很优异,在国内知名期刊上发表了不少学术论文,论成绩她应该得到一等奖学金。但另外一个学生家庭很贫寒,家里有五六个孩子,老大、老二都是因为家里没钱无法上大学。这个学生能考上研究生,已经付出了很大努力。在评选的时候,他的家庭还出了一些问题。考虑到这个孩子的情况较为特殊,我们最终决定将最高奖学金授予这个学生,而并非学术造诣最高的女学生。我们只能承诺,下一年的奖学金给这个女生。”
杨成没有想到的是,另外一个研究生因此受到打击,感觉对自己不公平,差一点选择轻生。“那天晚上人就突然不见了,我和其他人到处找,最后在学校附近的一条河边找到他,他心情十分沮丧,正准备投河自尽,我们劝了一晚上。”
“很多情况下,奖学金的分配成为老师头痛的问题,因为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差别很大。很多奖学金成了权衡利弊的产物。”杨成这样表示。
王铮对《中国科学报》记者表示,现行的分等级奖学金制度,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研究生的实际问题,教育部对此应该反思。“取消公费研究生后,当时教育部说推出新制度后,总体的拨款不会少多少,但是这个具体‘少多少’是需要明确的。国家教育经费每年在涨,为什么还会‘少’,我看这至少是一个管理不合理问题。”
王铮认为,奖学金制度最大的问题在于,目前我国的经济水平还不高,只有少数家庭先富了起来,很多研究生的家庭仍然处于穷困状态。“真正有钱的人或富裕城市家庭,大部分都把孩子送到国外去了。在国内读研究生的,一般都不是富裕人家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对所有研究生进行全面收费,对出身普通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的家庭往往造成巨大的经济压力。所以我主张要给研究生基本的生活保障,奖学金要作为锦上添花的内容才适合我国国情。如果一律自费,等奖学金吃饭,高昂的学费,加上生活费、其他杂费,导致现在的研究生不得不在学术之余考虑更多的问题,他们不可能集中精力完成创新能力培养与探索,因为这需要‘心无旁骛’。”
谈到利用社会力量设立奖学金提高研究生待遇时,王铮认为,现在的研究生奖学金来源中,很多高校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拨款,社会的捐助还不多。“北大清华这种知名高校得到的社会赞助多一点,但是很多高校几乎没有这个来源。目前中国的企业还没形成设立奖学金文化,导致奖学金的经费不够。”王铮还说,国家可以保障基本助学金,奖学金靠企业去办。西方国家大企业一般都会设立奖学金,因为他们国家有优惠政策引导。中国大企业应该走出这一步,国家在政策上是可以扶持一下的。
王铮表示,教育部此前改革研究生培养制度的做法,是借鉴西方国家的,但“欧美国家的家庭经济状况普遍较好,能够负担得起研究生的学费。目前中国很多家庭还很穷困,不能照搬国外的做法。在研究生经费这一块,国家必须考虑基本生活费用国家保障,在研究生有生活保障的条件下,利用部分经费激励创新”。他认为,现行的奖学金制度存在问题,教育部应加大财政拨款或改善评选方式。2012年突然实施研究生奖励,来得快,报得急,许多学生没有来得及报,有些资金并未成为奖“学”金。王铮希望教育部深入改革,进一步推动科学合理的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的建立。
《中国科学报》 (2012-12-24 第3版 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