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彭科峰)美国学者汤光文主持“黄金大米”试验,涉嫌利用不知情学生进行人体试验一事,曾引起巨大风波。12月6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疾控中心”)发布此事调查处理结果,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所妇幼营养室原主任荫士安等三人被撤职。
据了解,2012年8月,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等在《美国临床营养杂志》发表了题为《“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的研究论文。该文的主要作者为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胡余明、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荫士安和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王茵。
中国疾控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和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调查后发现,“黄金大米”米饭系由汤光文在美国进行烹调后,未按规定向国内相关机构申报,于2008年5月29日携带入境。6月2日午餐时,汤光文等人将加热的“黄金大米”米饭与白米饭混合搅拌后,在未明确告知受试者家长和监护人的情况下,分发给湖南省衡南县江口镇中心小学受试儿童食用。
调查组认定:项目所用“黄金大米”从境外带入时未经申报批准,违反了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有关规定。项目在伦理审批和知情同意告知过程中,刻意隐瞒试验中使用的是转基因大米,没有向学生家长提供完整的知情同意书,违反了卫生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规定以及科研伦理原则。项目主要当事人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项目实施情况时,隐瞒事实并提供虚假信息,严重违反科研诚信。
根据有关规定,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所决定撤销荫士安妇幼营养室主任职务,所党委决定撤销其党内职务;浙江省卫生厅党组决定撤销王茵浙江省医科院科技处处长职务,浙江省医科院党委决定对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湖南省疾控中心鉴于胡余明在课题实验现场管理中存在疏于管理、工作失职的行为,决定撤销胡余明疾控中心主任助理、科主任职务,湖南省疾控中心党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中国科学报》 (2012-12-10 第2版 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