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好消息,让人又相信“爱情”了。2012年10月24日,国务院通过《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出“科学布局项目”,未来3年“只在沿海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
现实生活中,没有那么多白富美与高富帅的爱情童话。这些年,不论是核电,还是其他容易产生污染联想的大项目,常常为当地居民所不喜,但出GDP又出税收,故而受到一些地方政府的钟爱,如同女方姿色欠佳,但家底雄厚,能让男方少奋斗十年,故而在婚姻市场上受到追捧一样。
不过,大项目与地方政府的联姻,如果没有民众与市场的祝福,长久的幸福与和谐就难有保证。2012年以来,四川什邡的钼铜项目和江苏启东的污水排海工程被相续叫停。那样的博弈,民众与政府双方所付出的代价何其大也!
要害问题有二。首当其冲的是科学问题:拟建大项目对周边环境造成哪些污染?影响多大范围?对周边居民的健康和预期寿命有多大影响?紧接着是市场问题:如果排放的污染物会影响周边居民健康,会因此增加多少医疗费用?因此削减的预期寿命尤其是健康预期寿命可折算成多大的经济损失?会因此造成几多物业价值损失?
显然,科学问题是市场问题的基础,不过并不意味着科学考虑可以替代市场安排。相反,市场安排本身是包含了科学考虑的。如果科学认定5公里之外的居民不受影响,那这些居民就不是利益相关方,没有交易权。但如果一地先有居民,后有大项目,那受影响的居民就有不受污染的权利。不过,科斯定律还说,企业可以通过向居民购买这个权利,来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
在相信科学、尊重科学的前提下,必须警惕用一知半解的“科学”来排斥市场,因为,这会带来一系列谬误。不破除,不足以显明市场的大能。
谬误一:最终产品无害论。这一论调的说辞是,如果项目主要最终产品毒性较小,那就该上马;如果民众还反对,就是出于对科学的无知,完全可以忽视。
该说法前提对,结论未必。现代化工产业不会一次性制造出单一终端产品,总会有伴生产品。只要有污染,就绕不开市场。
谬误二:环保已有进步论。是说:改革开放初期,同样的项目,很少环保措施,污染更大,那时没什么反对声;现在有先进的环保技术,为什么反对声更大?民众太不知足了。
原因很简单。早期民众普遍贫困,那时拿健康换钱的工作大家都抢着干,普遍又没多少家当,没有培育环保意识的动机。现在中国部分沿海城市,富裕程度已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普遍积累了物业资产,命更值钱了,物业更值钱了,在这样的利害驱使下,环保意识自然一飞冲天,再想忽视他们的市场交易权已是不可能的了。
谬误三:受益者无权反对论。是说:你也制造垃圾了,也使用所谓“污染制成品”了,凭什么就不能在你家附近建同类项目?人不能太自私了。
问题是,风险、成本与受益是要讲匹配的,正如法律不会把偷了一个面包的人处死刑一样。居民制造了一点垃圾,就要承受物业价值贬值几十万的惩罚?同样,企业也必须向承担环境风险的居民支付对价,以风险分担,利益共享。
承认受影响居民的市场交易权,就会有多种方式:企业要落地项目,如不涉及公共利益,可和居民一对一谈判,一对一补偿;如涉及公共利益,可通过民意机构谈,或居民投票,达到一定比例(如70%)始可以落地,企业完全可以“贿赂”民众来争取支持,如提供高薪工作岗位和公共设施等。或说交易主体太多,谈判成本太高。那投资方就去找人少的地方吧。
不仅在大项目落地问题上,在更多更大的问题甚至中国现代化问题上,科学和市场两位大佬,一个都不能缺席。它们,恰恰构成了现代文明的两个基石。 (原标题:请相信科学,尊重市场)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