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网站昨日(11月1日)发布《院士增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首次对如何处理增选违纪违规行为作出了规定。根据处理办法,候选人采用宴请、送礼、安排高档消费娱乐活动等形式拉票助选,可被处以终止其当次被评审与选举资格的处罚,并将相关材料记入诚信档案。
处理办法主要列出候选人的三种不当行为。
第一种违纪行为是材料弄虚作假,包括基本信息,主要学历、经历、学术团体兼职,主要成就和贡献、重要科技奖项、发明专利及工程方面的重要成果等有伪造。
第二种是候选人侵占他人科技成果,包括主要成就和贡献、学术论文及科技奖项和专利、工程设计等方面的重要成果侵占他人学术成果进行拼凑和包装。
第三种即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部门进行助选、拉票,干扰增选工作,包括候选人本人通过各种方式,利用节日、乔迁、升学、红白事等机会,或以学术交流、学生答辩、考察等名义,采用宴请、送礼、安排高档消费娱乐活动等形式,借机为自己当选院士进行活动。
办法规定,若候选人存在上述违规违纪行为,将在相关学部范围内进行通报,情节较重的将终止其当次被评审与选举资格,情节严重的还将取消其下一次被提名或推荐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原标题:院士候选人送礼拉票可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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