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是能否真正办成一流大学的基础之一,也是当前众多高校的重点工作。然而在实际运行中,这项工作似乎还有些不大不小的麻烦。
■本报记者 陈彬
近年来,在国内科技、教育界,科学道德和学风不端的事件时有发生。为了加强相关教育,去年9月,中国科协、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的通知》,要求自2011年开始,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每年都要对新入学研究生开展宣讲教育活动。
日前,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第二次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来自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十余所国内重点大学的主要负责人,针对本校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进行了总结。既有经验的交流,同时,也有一些校长针对目前高校学术违德失信现象以及在宣讲过程中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标准问题
在国内某高校曾出现过这样一件事:有一位经济学院的副院长,他的博士学位论文中有60多页内容抄袭了其指导的三个硕士生的论文内容。此事件被揭露后,校方打算将其博士学位撤掉。然而按照规矩,获得博士学位需要学术委员会2/3的委员同意,撤销博士学位也需要如此,但是,一般学术委员会的参会人员很忙,有时应到的人数可能刚刚达到能够开会的标准,只要有四五位委员投反对票,表决便无法通过。
“最终,尽管大多数委员都认为应该撤销这位副院长的博士学位,但决议还是没有通过,学术失信者只是被剥夺了副院长的行政职位。”在报告会上,浙江大学校长杨卫表示,这样的事件暴露了校方在处理学术违德失信现象的流程上的某些无奈。
事实上,这样的无奈并非个案。
“以学术失信行为的判断标准为例”,杨卫说,近几十年来,我们的标准是不断变化的,比如在上世纪9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关于一稿两投甚至一稿多投现象是否合理,学术界曾有过一段争论,有一些期刊为了收到较好的稿件,曾经放松过相关的要求。如今,这笔历史的“旧账”如果再翻出来,是否算是学术失信呢?这些问题也许不大,但对于管理者而言,却是比较棘手的问题。
法律问题
虽然在某些标准上存在无奈,但目前国内高校对于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一般打击力度还是较大的。然而在处理过程中,同样存在着疑惑。
“从目前来看,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有的问题比较简单,但有些却比较复杂。”在发言时,西安交通大学校长郑南宁表示,由于近年来高校科研活动的不断扩大,高校获得的经费数额已达到史上最高;加之高校在进行学术研究时,在教育方面有时并不到位,使得一部分教师将高校的学术自由演变为个人的行为自由。
“我自己争取到的就是我自己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在这种思想下,我们的科研过程中,也已经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和经济活动互相关联的现象。在学术领域,我们可以进行处理,然而涉及到法律方面责任的追究,我们还没有一个完善的法律介入渠道,这方面有没有一个更好的办法呢?”郑南宁说。
除此之外,郑南宁还表示,目前高校一般都设有学术道德规范委员会或学风监督委员会,而这些委员会的成员均为兼职的。“这一设置很有必要,因为只有内行才能知道内行。”但他同时也在思考,在目前的社会大环境下,是否有必要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聘请一两位专职人员,从而在将科研经费的监督落到实处的同时,又能对学校中间的学术不端情况进行受理。“对此我们还没有思考好,还需要进一步针对当前出现的困难变化,作一些更深入的讨论。”郑南宁说。
师资问题
今年9月初,上海交通大学的学生参加了上海市科协和教委举办的科学道德和学术建设宣讲报告会,这标志着上海交通大学的科学道德和学术建设宣讲活动正式启动。
在组织相关的宣讲活动时,该校校长张杰发现了一个问题:“目前各宣讲团的导师大多为单位推荐,口口相传,报告内容也以宣讲人自身的设计为主。这样的安排不够体系化和系统化。”
对此,张杰建议,应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宣讲教育的师资库,并分两个层面对导师进行系统的遴选和管理。
在张杰的构想中,第一个层面是指聘请在研究生中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大师、知名专家作为宣讲人。这些师资具有崇高的人格魅力、深厚的学术涵养和优良的学术品格,对研究生的教育具有震撼力。
第二个层面则是选择在研究生一线工作,贴近同学,最了解学生弱点、追求和思想特点的教授。“每年9月,可以有针对性地对研究生群体作抽样调研,筛选关于研究生教育以及学术诚信最实际的问题,并针对问题,从各高校和学术机构选拔一些最具有发言权的教授,他们的宣讲对研究生具有感染力。”
同时,张杰强调,在推进研究生教育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确立学术道德的底线。“通过宣讲,我们立足于把研究生群体向良性的层面引导。但在这一过程中,高校必须确定学术道德底线。”他说,一旦有个别学生超越底线,必须给予相应的惩处,因为只有让警钟在学生耳边时时敲响,才能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学风,形成新的学术道德自觉。
《中国科学报》 (2012-10-10 B2 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