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贺根生 实习生方嘉丽)记者近日从广西人大十一届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获悉,2011年广西新植树造林面积达415万亩,森林覆盖率首次突破60%,达到60.5%;2012年全区将深入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完成植树造林350万亩。
2010年,广西自治区作出在全区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的决定,并取得显著成效。其中,梧州、南宁两市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同时,广西在全区组织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和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组织起草桂林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南宁青秀山保护条例(草案)等法规;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2.38%,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8.0%,氨氮和氮氧化物减排控制在国家许可范围内;14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8.7%;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95.9%,13个省界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2年全区将继续推进北部湾绿色生态屏障、西江千里绿色走廊建设,保护好沿海红树林;做好漓江、银滩、青秀山、五象岭、会仙湿地的保护工作。
同时,还将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强农村环境和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发展循环经济,在全区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村镇、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以实现今年广西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2%,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1%,二氧化硫排放量、氨氮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均削减0.5%的目标。
《中国科学报》 (2012-01-17 A4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