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新宏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11-7-25 8: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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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守自盗剽窃门”事件的联想与启迪:学者当慎独

 
■法规无法企及的地方,道德可以企及;道德无法企及的地方,慎独和自律可以企及。
 
□林新宏
 
一位学者利用为学术期刊审稿之便,监守自盗,把别人的成果据为己有。(《科学时报》6月15日),闻之令人震惊,事件的前因后果也给人诸多联想与启迪。
 
学高为师,德高为先,身正为范。大学的专家教授是人之师表,学之楷模,理应有高深的学问,高尚的道德。这虽是老生常谈,却也是古往今来人们对知识分子的传统要求和固有期望。面对这种要求和期望,知识分子应该有一份担当,一份坚守。当然专家教授也有七情六欲,也有普通人的利益追求,但至少应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面对名利场上的各种诱惑,学者的慎独和自律至关重要。法规无法企及的地方,道德可以企及;道德无法企及的地方,慎独和自律可以企及,慎独和自律的作用无所不在,无所不有。离开了慎独和自律的约束,就很可能做出“监守自盗剽窃门”那样既不道德也不理智甚至招致自己身败名裂的事情来。
 
“监守自盗剽窃门”事件的发生显露期刊管理的疏漏与混乱。期刊管理的疏漏与混乱早已为学界诟病,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期刊卖版面,不管文章质量如何,交钱就能发。期刊成为金钱的奴婢。学术尊严扫地,学术环境浮躁,剽窃抄袭成风。什么人都能发论文,真正的学者不愿交钱,期刊上反而无一席之地。于是“学术不端之风愈演愈烈,俨然已成‘抄不如剽,剽不如偷’之势”。人们不再潜心研究学问,而是急迫地追名逐利。其中最快捷的方法最便利的途径就是抄袭剽窃。
 
目前许多刊物哪怕是比较严肃的期刊亦尚未建立起防止和识别抄袭剽窃文章的相关办法和机制,存在不少漏洞,给抄袭剽窃者可乘之机。“监守自盗剽窃门”事件中两篇剽窃文章的暴露,都不是杂志社发现而是原作者在偶然中甚至是“戏剧性”地发现的。不少刊物的审稿周期和发稿周期长得出奇。以本事件中涉及的《电子学报》为例。据报道,2008年12月4日,原作者陈荣元等将《数据同化框架下基于遗传粒子群的多源图像融合》投到《电子学报》,2009年7月14日,《电子学报》编辑部邀请付炜对此文章进行评审;12月22日,付炜作出评审意见“建议本文修改后重审”。从中可见,《电子学报》从收稿到送审,长达7个多月;从送审到审回,又是5个多月;这就是说,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作者才得到一纸“建议本文修改后重审”的意见。
 
“监守自盗剽窃门”事件是一个教训,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笔财富。唐太宗李世民说得好:“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监守自盗剽窃门”事件已成为过去,但是反对学术不端行为,纯洁学术道德的任务和使命不会完结,“监守自盗剽窃门”事件的经验和教训,也值得我们永远记取。
 
(作者为南方医科大学教育研究与督导评估中心教授)
 
《科学时报》 (2011-07-25 A3 观察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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