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IBM公司高校合作谅解备忘录精神,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与IBM继续合作实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IBM中国优秀学生奖学金”(简称CSC-IBM中国优秀学生奖学金)项目。2011度“CSC-IBM中国优秀学生奖学金”遴选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专业:
“CSC-IBM中国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从事计算机、软件、电信和管理等相关专业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
二、候选人条件及推荐名额:
1、推荐名额:各校可推荐本科生2-3名、研究生1-2名作为“CSC-IBM中国优秀学生奖学金”候选人,超报无效。
2、候选人应在个人申请基础上,由所在院(系)和学校择优推荐,严格把关。候选人基本条件是:
(1)热爱祖国,品学兼优。
(2)勤奋好学,计算机专业学习成绩优秀,曾参加IBM产品技术培训并已获得IBM专业认证证书或IBM专业课程结业证书的优先考虑。无IBM认证证书的学生入选比例将受影响。
(3)研究生承担了与IBM产品技术有关的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优先考虑。
(4)积极参加IBM组织的技术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同等条件下,曾参加过IBM“天才孵化计划”活动的学生优先考虑,积极参加IBM实习工作并表现优秀的学生优先考虑。
同等条件下,即将在2012年毕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优先考虑。
三、申请材料:
1、2011年“CSC-IBM中国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可从
http://www.csc.edu.cn网页中“最新消息及项目更新”栏中直接下载使用)和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大学在校期间完整、正式的成绩单(必须包括计算机专业)复印件;本科生另需附一份详细的个人简历,研究生应提交课题研究报告。附件不全或不规范的申请材料将直接影响奖学金的评选。
2、学院主管部门统一填写并加盖公章的项目推荐人选信息一览表(附件二)。
3、请各校奖学金主管部门,于2011年6月15日前,将汇总后的推荐人选电子版信息(EXCEL文件格式,样式请见附件三),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chqli@csc.edu.cn,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2011年CSC-IBM奖学金申请材料”。其他申请材料只提供书面材料,无需提供电子文件。
四、奖学金数额:
本科生人民币4,000元/人,研究生人民币8,000元/人。
五、截止日期:请各单位务必于2011年6月15日前将候选人材料寄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美大事务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评选出70名左右“CSC-IBM中国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并于2011年9月公布评选结果。
六、其它:经评审确定的获奖和未获奖人员均应在原校继续学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承担其他责任。
联系人:李长庆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100044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美大事务部
电 话:010-66093951;传真:010-6609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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