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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开始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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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定,经请示教育部批准,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40名青年英语教师参加“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FLTA),赴美国有关高校从事汉语教学工作,同时进修英语教学法和美国文化、政治、经济等相关课程。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人员培养计划,择优推荐候选人。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应为各校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英语教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1980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英语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4、过去五年内未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5、目前未在国(境)外学习或工作;
6、身心健康。
二、网上报名及申请要求
请各项目院校根据项目要求进行选拔工作,统一组织被推荐人即日起分别登录https://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flta及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1年6月1日前将单位公函(含被推荐人名单)及有关申请材料寄(送)至留学基金委秘书处。
凡未按要求准备,并未在两个网站上进行报名或逾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有关准备申请材料的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项目评审安排
1.2011年6 月下旬至7月中旬: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通讯评审;
2.2011年9月下旬:通过通讯评审的候选人在北京参加项目面试;
3.2011年10月上旬:公布通过面试的候选人名单;
4.2012年5月:公布本项目录取人员名单。
四、本项目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一学年(一般为9-12个月),在美期间的生活费及往返国际旅费由美方负担,选修课程的学费由美方接收院校免除。派出时间暂定为2012年8-9月。
本项目不支持被录取人员家属和子女赴美。未被美方录取的人员,请有关单位和本人做好其在国内的有关工作安排。
五、根据国家公派留学改革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及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
六、遴选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留学基金委秘书处联系。
联 系 人:李长庆/陈晨
电 话:010-66093951/010-66093949
传 真:010-66093945
电子邮件:chqli@csc.edu.cn/cchen@csc.edu.cn
邮 编:100044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 A3楼 13层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美大事务部
七、项目申请过程中,如有填表和材料准备方面的问题,请与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北京代表处联系。
联系人:陈智勇
电子邮件:chenzy@iiebeijing.org.
(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北京代表处不接受电话咨询)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秘 书 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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