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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与加拿大卫生研究院老年痴呆症合作项目开始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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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消息,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加拿大卫生研究院(CIHR)将共同征集、资助老年痴呆症及相关病症合作研究项目,具体说明与要求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项目数:不超过4个项目;
(二)项目执行期:4年(2012.1.1~2015.12.31),申请人须根据基金委统一要求按时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结束后须提交结题报告。
(三)资助强度:中方:300万人民币/项;加方:100万加元/项。
(四)资助领域:老年痴呆症及相关病症【申请代码:H09】;
1)模型(Models)
2)生物标记及脑成像(Biomarkers and brain imaging)
3)遗传及表观遗传(Genetics/epigenetics)
4)药物开发(Drug development)
5)血管性痴呆(Vascular dementia)
6)临床研究(Clinical studies)
中方申请人须选择申请代码“H09”填写中文申请书,对于未按要求填写此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五)评审标准:双方申请人提出的合作研究项目应主要围绕特定科学问题,旨在改善人民健康与生活质量,充分发挥合作双方的知识专长,增进跨学科间合作,同时鼓励青年科研人员的参与。鉴于不同的项目侧重于不同的研究方法和成果转化途径,双方对项目的评审将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权衡参考下列几项标准。
1)项目的科学水平;
2)研究团队的科研能力;
3)双方团队之间在知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互补及其交流所产生的附加值;
4)项目研究成果在提高人们健康和生活质量及减轻疾病所带来的社会负担方面所起的作用。
二、申请要求
(一)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在读博士及博士后可以参与项目研究,但不得作为项目的申请人)。
(二)中加双方课题组应分别由不超过两个研究单位的3~6名研究人员组成,双方项目申请人作为课题主持人,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
(三)中方申请人须按照本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向我委提交申请;加方合作者应按照CIHR的要求向CIHR提交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
四、申报说明
(一)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
http://isi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一栏中的“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再点击“填写申请书”按钮,在项目类型中选择“合作研究”,点击展开子类别后,选择项目名称“NSFC-CIHR项目(中加)”,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入一个申请人曾经主持过或正在主持的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编号,通过系统审核之后,即可进入申请书填写界面,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书。中文申请书应与以下要求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内容一致。
(二)申请人除了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以外,须以附件的形式上传以下申报材料:
1、英文申请书(CHINA-CANADA Initiative on Alzheimer’s Disease and Related Disorders Proposal):中方申请人请在本项目申请指南附件部分下载英文申请书,严格按照英文申请书各版块具体的要求(如篇幅限制),使用Adobe Reader 9.0及以上版本的软件填写英文申请书,其中“B2. Project Description”版块的内容不能超过13页。双方申请人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内容应完全一致,该项目的同行评议将以此英文申请书内容为准。
2、加方合作者向CIHR提交的全套英文申请材料(Research Module、Operating Budget Module和Common CV版块内容),由加方合作者填写完毕后将电子版提供给中方申请人,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在ISIS系统中上传。
3、加方申请人签署的合作确认函(合作确认函中应对此项目的名称、合作单位及人员信息予以明确说明)。
(三)在线填写提交完毕后,还需打印一套ISIS系统生成的带有科学部受理号的纸质中文申请书,签字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连同本部分第(二)条所列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合作局美大及东欧处。
纸质申请材料须与ISIS系统中提交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完全一致。
五、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11年5月10日(纸质申请书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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