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楠
曾因申请公开“副部长分管部门、兼职状况及负责联系的单位”等信息遭拒,而将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和教育部告上法庭的清华女研究生李燕日前表示,因这三家部委都已向她公开了相关信息,她拟撤诉。(10月10日《法制日报》)
等到了这样的结局,各路看客颇有遗憾——期待中将要甚嚣尘上的官司没打起来。
事实上,这个官司根本打不起来,李燕早在9月9日已就此事向法院递交诉状,但是其起诉要求迄今未获受理,更未立案。
依据我国自2008年就已实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仅副职信息不包含核心机密,副部长的分管部门、兼职状况更应是各部门主动公布的信息。
上述《条例》的公布,旨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然而,打造透明政府、阳光政府,实现起来相当艰难。
“官本位”似乎是民族文化中的固有成分,权力又似乎总是逃不脱“暗箱”的羁绊。从国务院要求中央部委公开“三公”经费开始,中国民众逐渐习惯了政府机构信息公开的“挤牙膏”。诚然,“三公”已触及信息公开的核心,由于“上头”的频频施压,这项工作倒也获得一定效果。然而,像副职分工这样的政务信息,仅靠一个个“李燕”去“逼迫”公开并不现实,要知道,并不是每个“李燕”都有这份幸运受到大范围关注。
有了李燕,我们才知道像副职分工和兼职这样本该公开的信息,却被相关部门捂得严严实实。但是,即便现在这样的信息被公开了,那么,还有多少我们本该知道的信息还没有被公开?其实,应该明确告诉公众,哪些信息是公众不可以知道的,哪些是公众应该知道的。对那些应该被公众知道的信息应予及时公开,因为,行政机关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要想突破多年的思想禁锢,只靠某女子单枪匹马“民告官”,怕是杯水车薪。虽然李燕“不奢望自己的行为会推进制度发展”,但在她的坚持中,绽放的却是公民精神的光芒。就像李燕所说:“信息公开就像一口大钟,要有人去撞,它才会响。”公民意识的普遍觉醒也是一口大钟,每个人都去撞,此钟才会长鸣。
《科学时报》 (2011-10-12 A1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