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2年度陈嘉庚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开始推荐 |
|
根据《
陈嘉庚科学奖奖励条例》和《
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奖励条例》有关规定,2012年度陈嘉庚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的推荐工作从2011年1月1日同时启动,至2011年3月31日结束。现将推荐2012年度陈嘉庚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2012年度推荐陈嘉庚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6个奖项为:
奖、化学科学奖、
奖、地球科学奖、信息技术科学奖和技术科学奖。
二、推荐的奖项应符合陈嘉庚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的定位和标准。陈嘉庚科学奖奖励近年来获得或被认定的原创性重大科学技术成就,以奖励成果为主,每个奖项获奖人数最多不超过3人。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奖励获得原创性科技成果,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以奖励人物为主,每个奖项每次评选1人。
三、陈嘉庚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由同领域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每位推荐人可同时推荐陈嘉庚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但分别只能推荐一个奖项。
四、 2012年度陈嘉庚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将采取网上推荐方式。请推荐人在推荐截止日期(2011年3月31日)前登陆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网站
www.tsaf.ac.cn,严格按照推荐要求提交相关推荐材料。网上材料提交成功后,请将《2012年度陈嘉庚科学奖推荐书》或《2012年度陈嘉庚青年科学奖推荐书》用A4纸打印,推荐人签名后寄送基金会办公室方为有效,逾期不予受理。
推荐书是陈嘉庚科学奖以及陈嘉庚青年科学奖评审的重要依据,请推荐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书应当完整、简洁、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推荐书填写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 若推荐奖项是重大科学发现,请提供两篇该科学发现的论文全文,其中1篇为该推荐奖项最早发表的论文,另1篇为该推荐奖项最具代表性的论文。
2.若推荐候选奖项是原创性技术发明,除提供上述要求的两篇论文外,还应提供该候选奖项技术发明的专利证书和摘要;若原创性技术发明没有发表论文或专利,请提供该项发明相关的重要说明。
(注:第四条中的第1条和第2条不一定要同时填写。)
3.请提供以下辅助材料:
(1)同领域学术刊物、学术会议等对推荐人的评价和学术水平的证明;如果是技术类成果,也请提供成果应用证明;
(2)推荐人曾获奖励情况(包括国务院设立的科技奖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的科技奖励;经科技部批准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设立的科技奖励等);
(3)与该原创性成果相关的其他论文目录。
4. 若推荐陈嘉庚科学奖,请同时提供相对应的英文材料。若推荐的陈嘉庚科学奖奖项由一人以上完成,应分别说明各被推荐人在该推荐奖项中所做出的贡献和所起的作用。
五、陈嘉庚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不受理涉密类研究成果。
联系电话: 010-59358309、59358369、59358306
传 真: 010-5935830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15号(100190) 中国科学院院士工作局 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办公室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