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薇 粤科宣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9-8 10:03:19
选择字号:
广东规定处死实验动物时应实施安乐死
记者9月7日从广东省科技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10月1日起,广东处死实验动物时,应实施安乐死。
据广东省科技厅廖兆龙副巡视员透露,《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已经获得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养培育,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对其质量实行控制,用于科学研究、教学、医药、生产和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据悉,该《条例》共分六章四十八条,其中明确规定实验动物的生产和使用必须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并明令禁止实验动物用后流入市场,此外《条例》中还对实验动物的福利和伦理提出更规范的要求,呼吁善待动物,关心动物的身心健康。
“凡是实验用后的动物,我们都将进行登记说明,并投放到专门的医疗废弃物回收公司进行安全的处理。”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业务科科长刘忠华说。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打印 发E-mail给:
以下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科学网观点。
���� SSI �ļ�ʱ����
读后感言:

验证码:
相关新闻 相关论文
图片新闻
3颗火山玻璃珠证明月球1.2亿年前仍活着 实验室培养干细胞或成为癌症治疗突破点
大规模调查揭示万余种食物相关微生物 科学家揭示超铁元素核合成新机制
>>更多
一周新闻排行 一周新闻评论排行
编辑部推荐博文
论坛推荐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