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2月14日发布了“清华大学、北京大学
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此项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是:在清华大学
中心和北京大学
中心的基础上,建立
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改革试点(简称改革试点),两个中心研究方向各有侧重,优势互补,资源共用,统一实施和管理。该项目的阶段目标如下:
1.初步建设期(2010-2012):在现有人员、设施等条件基础上,完成改革试点的初步建设任务,建立先进的人才聘用与考评等机制改革。
2.试点运行期(2013-2015):拓展改革试点的研究领域,扩大试点规模,优化稳定支持与人才培养的创新模式。
3.稳定发展期(2016-2020):在前期工作基础上,逐步完善国际化、甚至更具活力的机制体制,带动我国
基础研究与人才培养的提升。
为实现上述目标,改革试点主要采取以下四项改革措施。
1.建立国际化、社会化的教职人员聘用与科学、公正的评价制度:改革试点人员分为独立实验室的负责人、实验室内的辅助研究人员、公共平台的技术支撑人员和行政服务人员,采用全员合同制、行政与支撑人员社会化管理,借助评估与竞争机制提升整体水平。
2.寓教于研,建立国际化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体系:(1)扩大两校生命学院本科招生自主权,允许两校生命学院择优直接录取少量特别优秀的学生;以
英才班、生命医学药学实验班为依托,重新制定培养方案,探索精英式育人模式。(2)博士研究生的招收打破传统考试习惯,根据大学综合表现,邀请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参加教授主持的专业面试,并参加英语综合考试;制定改革试点内博士研究生灵活的学制年限、毕业标准和学位要求;研究生入学后在两校实行轮转制度,师生双向自愿选择;推行模块式教学,学生根据专业需求和兴趣自主选修,两校学分相互承认。(3)采取多种灵活方式,大力吸引海外和国内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改革试点从事博士后研究。
3.稳定支持为主,与竞争性经费相结合的资源聚集模式:创新科教经费支持方式和人员薪酬分配方式,对改革试点实行经费稳定支持为主的新体制。定向支持科学家自由探索、鼓励创新;定额保障科研平台建设与维护;设立专项基金用于人才培养;定额人员与运行经费保障人员津贴及后勤服务。
4.学术为先,开放民主的特区式运行管理体系:国家部门和所在学校给予改革试点充分的教育、研究、管理自主权,两校通过推荐中心主任和参与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宏观间接管理改革试点。
该试点项目还将通过以下保障条件,推进试点工作顺利进行。(1)成立领导小组,统筹规划改革试点建设。(2)设立科学顾问委员会,为领导小组和改革试点提供学术咨询和建议。(3)两校成立改革试点执行委员会,指导
中心的运行与管理。(4)两校成立“
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中心的运行和管理工作。(5)成立国家
理事会,以两校
中心及国内已有机构和单位为基础,在体制内扩展成功的改革措施和范围,协调我国
整体发展。此外,还需要不同层面的政策性支持和专项资助,以保障两校
中心的建设、运行和发展。
该项目的进度安排具体如下:
1.初步建设期(2010-2012):每中心拟建30个左右实验室,研究方向主要以核心
为主,公开选聘科学家担任独立实验室负责人,每个实验室规模(含科研及技术人员、博士后、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和其他辅助人员)为20人左右,共拥有大约550名组成人员。
2.试点运行期(2013-2015):实验室规模达到50个左右,研究人员、辅助人员及研究生达到900人左右,研究方向拓展到一些交叉学科。
3.稳定发展期(2016-2020):到2020年,实验室规模达到70个左右,研究人员、辅助人员、研究生达到1250人左右。
此外,教育部还公布了“上海交通大学探索校企联合培养工程人才新模式实施方案”和 “复旦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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