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金武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10-11-16 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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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时报:让“点名批评”掷地有声
  
日前,环保部发布《2009年全国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年度报告》。根据该报告,环保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指出,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太原等5个城市水环境功能区(城区)水质达标率较低,温州等4个城市交通噪声为轻度污染,通化等5个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综合水平较低,这些城市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待加强。对此,媒体谓之环保部是在发布“点名批评”报告。(11月9日,新华网)
 
事实上,近年来,各部委发布的类似“点名批评”报告并不鲜见,一些部委针对企业或地方政府的违法违纪行为的“点名批评”也时常见诸报端。这些“点名批评”,不仅彰显了相关部门对违法违纪行为治理的勇气和决心,而且对其他违法违纪主体也起到了积极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因此,这样的“点名批评”往往为群众叫好。
 
但纵观这些“点名批评”,尤其是牵涉到对地方政府环境问题的批评,力度上却大多显得有些软,致使效果似乎也很有限。
 
有媒体指出,环保部(2008年前为环保总局)从2003年起每年发布《城市环境年度报告》,都会对一些城市作点名批评。例如,2005年的报告列举了43个城市空气质量劣于Ⅲ级的城市,以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相对最差”的6个城市。
 
但报告在措辞上却一直较为温和,惯于用“成绩较好”、“进步较大”、“水平较低”、“相对较差”、“有待改进”等来评价。而被点名的城市,则大多对报告的内容或是不作评价,或是置若罔闻。
 
与对城市的“点名批评”相比,对环境违法企业的“点名批评”则要严厉得多,效果也明显得多。
 
今年9月26日,环保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对2009年脱硫设施非正常运行的山西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进行处理的公告》,对8家企业提出“点名批评”。今年10月22日,环保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指出,上半年仍有一些地方和企业在污水处理、脱硫设施运行等方面存在严重违规和责任不落实问题,并点名批评了15家企业。
 
对于这两次通报批评,环保部都在公告中责令企业在年底前完成整改,并由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向环保部报告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将暂停审批有关城市建设项目环评,并将采取关停或经济处罚措施。
 
之所以对城市的“点名批评”力度较软、效果有限,与环保系统在地方的尴尬处境不无关系。目前,各地市的环保部门虽然是由环保部垂直管理,但在地方,各环保部门绝大多数仍是依托地方政府发展。环保系统在地方责大权轻、双重领导,致使环保执法左右为难、环境保护观念让位于GDP发展等已是多年的事实。
 
《城市环境年度报告》考核的本质,是地方政府官员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问题的能力。对于各级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如果“点名批评”过于直接,处罚措施过于严厉,无异于在大庭广众下抽打自己的衣食父母,逼其低头认错,那么环保部门在地方的生存发展必定处处受到约束限制。或许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担忧,使得环保部门对于地方政府环境问题的批评才会如此欲言又止。
 
相对来说,企业是法人治理结构,对企业环境问题的“点名批评”,问责的第一主体是企业法人。虽然企业环境问题与地方政府的监管力度不无关系,但这样的“点名批评”,至少表面上“板子”不会直接打到地方政府身上。
 
要想让环保部门对于地方政府在城市环境方面的问题敢于直接“点名批评”,敢于下达严厉的处罚措施,一方面有赖于从体制上作出调整,使环保部门在地方的执法权力得以正常行使;另一方面,也有赖于环保部门不畏官权的果敢,在对待与其同级别的省市地各级政府部门的环境问题时,敢于直言不讳。
 
从长期来看,环境问题是我国面临的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对环境问题的果断处理,无疑将极大地促进我国对环境问题的解决。因此,我们期待今后对于环境问题的“点名批评”能够更多,对于地方政府环境问题的“点名批评”也更掷地有声,从而达到真正的环境监督效果。
 
《科学时报》 (2010-11-16 A1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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