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宗海由昆明、玉溪两地三县管辖,湖面面积31平方公里,总蓄水量达6.04亿立方米。这片水域被发现砷严重超标之后,经一个专家组鉴定得出结论:云南省锦业公司是造成本次阳宗海水体砷污染的主要污染源。2009年6月2日上午,云南澄江县法院对阳宗海砷污染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云南省锦业公司作为具有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境违法行为,导致阳宗海水体受污染,水质从Ⅱ类下降到劣Ⅴ类。
宣判之后,被告提起上诉,目前二审还未开庭。
7月15日《科学时报》一版刊登《云南阳宗海砷污染:人为还是地质灾害?》一文,有关专家对阳宗海砷污染人为说提出质疑,指出该地区砷超标存在地质因素。于是,阳宗海砷超标到底是企业污染造成,还是自然原因导致,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科学问题。而据本报记者了解,恰恰是这样一个对弄清事故原因起着根本作用的严肃的科学问题,至今仍未获得足够的重视;反倒是政府希望尽快解决问题的急迫心理催生了更多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