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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财政部 教育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
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

1. 挑大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提高到20%;扩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规模。

2. 增机会。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和中央部门直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资助青年科研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加大对青年科研人员科研的支持力度,减轻项目申报负担。

3. 减考核。完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青年科学家项目考核评价方式,对探索性强、研发风险高的前沿领域科研项目,建立尽职免予追责机制。

4. 保时间。确保青年专职科研人员工作日用于科研的时间不少于4/5。

5. 强身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优秀青年科研人员专训班,并建立常态化机制;推动科研单位面向博士、博士后开展科研职业生涯启蒙培训,配备高水平科研、创业导师,让青年科研人员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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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科技创新的生力军,青年科研人员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动力源泉。激发青年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对于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具有重要意义。

激励青年人才挑大梁

聚焦起步成长通道窄的问题,减负行动3.0中的“增机会”举措提出,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和中央部门直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资助青年科研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推动有条件的科研单位设立职业早期青年人才培养专项,对新入科研岗位的博士毕业生、博士后给予不少于5年的非竞争性科研经费支持等。

为青年科研人员开“机会之源”节“时间之流”

相较于前两轮减负行动,“减负行动3.0”更加聚焦青年科研人员这一特殊群体,也更加突出体现了“开源节流”的特征。“开源”就是为青年科研人员创造更多的机会、提供更多的条件。“节流”则体现在为青年科研人员节约和保障科研时间,减少无谓的时间消耗上。

给青年科研人员“减负”还需釜底抽薪

首先,应当破除科研项目申请的资历限制。其次,应避免科研资源分配权和话语权的固化。第三,应遏止科研行政化趋势。总之,只要打破对于青年科研人员的各类限制和不公平待遇,提供公平竞争的条件和环境,青年科研人员就有更多精力从事科研工作,也就有更多脱颖而出的可能。

让“青椒”们不再“青焦”

“青年科研人员正面临着工作、生活、成长等各方面压力,既有职业发展需要和学术追求带来的‘合理负担’,也有因制度设计不完善造成的非学术性、不必要的‘不合理负担’。减负就是要把‘不合理负担’减掉。”谈起减负行动3.0的初衷,科技部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司副司长汤富强这样说。

聚焦青年科研人员 五部门开展减负行动3.0

中科院战略性先导专项新立项项目明确项目负责人中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比例不低于50%;在中科院新开工建设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工程指挥部中新设立副总师岗位,由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担任。开展基础研究人才专项试点工作,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基础科学前沿,长期稳定支持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且具有明显创新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

青年科研人员潜心研究有何新保障?

调研发现,一线青年科研人员目前仍面临崭露头角难度大、起步成长通道窄、评价考核压力大、不必要事务性负担重、工作生活焦虑重等困难。“青年科研人员获得科研资助的机会少,缺乏稳定资助,难以聚焦某一方向开展长周期的深耕研究,是调研中反映最为普遍的问题。”

增机会、减考核……减负深一步,“青椒”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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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伯洪】负从何来

现在国家专门为科研人员的“减负”而出台新文件,科研人员应该更加投入和专注,充分利用好政策的红利,充分利用好纳税人的血汗钱,在各自领域、各自岗位做到最好最前沿,上对得起国家、中对得起纳税人、下对得起自己和家人。对于青年科研工作者而言,那就是要像争各自领域的“奥运会金牌”一样发奋。诚如是,是国之大幸、也是每个科研工作者之大幸。

文件

五部门开展
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
专项行动

解决青年科研人员面临的崭露头角机会少成长通道窄评价考核频繁事务性负担重等突出问题,保障青年科研人员将主要精力用于科研工作,充分激发青年创新潜能与活力。

专项行动为期1年,分三个阶段展开。
2022年9月底前,广泛部署动员,摸排情况,找准卡点堵点;
2022年12月底前,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完成各自层面的措施办法制修订工作;
2023年6月底前,各项措施办法全面开展实施,减负行动全面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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